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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楼市明年继续执行限购令

作者:袁孜学 发布于:2011-12-08 16:50:00 来源:新文化报
 不少执行限购令的城市,将执行截止日期定为“2011年12月31日”,而日前有媒体报道,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知会地方政府,若没有极其特殊情况,须出台政策对限购令有效期进行延续。

  国内知名的房地产机构——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统计,今年底共有11个城市的“限购令”到期,其中包括石家庄、济南、青岛、合肥、长春、苏州、福州、厦门、海口、贵阳、南宁。

  在6日海口表态将延续限购令之后,其他城市又将如何表态?

  长春、苏州、南宁:确认执行

  昨日《国际旅游岛商报》报道,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态将在明年继续执行“限购令”,被认为是这些城市中第一个明确继续执行“限购令”的城市。

  昨日,记者分别对其他各个城市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了采访。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宅产业处一位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表示,苏州市在今年年初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文件中,并没有规定今年的12月31日为结束日期,网上把苏州列入“限购令”年底到期的城市完全是误解。同时他表示,正因为如此,苏州目前的政策不会在年底结束,“只要国家政策不发生变化,苏州的政策也不会发生变化。”

  昨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一位负责人表示,“只要国家政策没有变化,长春明年将继续执行房产调控。”这意味着,长春今年1月28日出台的包括“限购令”在内的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明年将会继续执行。

  对于南宁,已有媒体报道其限购令中明确执行日期截至“2012年2月29日”,而非“2011年12月31日”,记者上网查询,南宁限购令确实如此。

  石家庄、厦门、贵阳:未明确表态

  记者致电石家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限购令”明年是否继续执行,目前仍在等待上级单位的通知。这位工作人员自己判断,延续的可能性很大。

  厦门市由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场管理处负责相关事宜,该处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不清楚厦门市的“限购令”明年是否会延续。但在12月31日到期前,一定会有明确说法。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市场监管处一位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还不清楚贵阳市的“限购令”年底到期后是否会继续执行。

  济南、青岛、合肥和福州,记者则未能采访到具体负责部门的表态。

  ■观点

  中央态度是执行关键

  记者从采访中观察到,上述城市具体负责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政府部门,无论是明确表态的还是没有明确表态的,大都表示,将把国家的宏观调控走向作为地方政策制订时最重要的依据。

  对此,长春房地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盛学永表示,房地产调控是中央在全国的统一部署,各个地方政府不会,也不可能违背中央的有关政策。前一段时间,因为国家对明年的调控政策也没有明确说明,所以很多地方都抱着观望的态度,迟迟不愿表态是否延续。现在随着中央有关部委对于明年调控政策走向的说法逐渐清晰,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城市明确明年是否继续“限购”。

  ■影响

  “限购”后

  长春房价涨幅趋缓

  1月28日长春出台了“限购令”,这个限购令到底有没有作用?让我们来看一下国家统计局的数据。

  根据国家对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的统计,在限购令出台后的2月份长春房价环比涨幅0.1%,3月份环比涨幅为0.7%,4月份涨幅为 0.5%,5月份为0.4%,6月份为0.3%,7月份也为0.3%,8月份依旧是为0.3%,9月份为持平,10月份为0.1%。

  我们可以看到,从3月份开始长春房价的环比涨幅开始逐渐放缓,从3月份上涨了0.7%,到9月份变成持平,可以说以“限购令”为代表的房地产调控政策逐渐发挥了作用。

  中国房产信息长春分公司的首席分析师赵新宇认为,“限购令”等政策的作用在今年下半年以来表现尤为突出。尤其是传统的楼市销售旺季“金九银十”,在今年完全失去了往年的光彩,交易量大幅下滑,价格此后也开始在震荡中略有下降。他认为,如果目前的调控继续,楼市还将继续遇冷一段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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