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内蒙古首次参与采购项目履约验收

作者:王莉 发布于:2012-08-20 09:2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组织部分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内蒙古地税局协议供货采购路由器等设备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据了解,这是采购中心近年来首次参与项目履约验收。

  "一直以来,由于人力资源所限,采购中心没有参与具体的项目履约验收环节。这次我们抱着为大项目履约验收积累经验的目的,首先针对容易操作的部分协议供货品目进行抽检,重点是与办公自动化有关的产品质量,随后将逐步把相关的经验运用到大标的验收管理中,进一步配合采购单位做好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中心服务采购处处长齐玉柱介绍说。

  据了解,此次抽查验收的对象是5月30日成交的内蒙古地税局网络设备采购项目,成交金额23.182万元。验收小组针对成交企业提供的产品,重点核实了相关货物的品牌、产地、规格型号以及配置、数量等内容是否与签订的合同要求相符,并逐项验收。

  "以前的相关货物采购都是由我们自己进行简单的验收,主要保障就是政府采购合同,靠合同的约束力来保证供应商诚信履约。"首家受益的采购人、内蒙古地税局信息中心副科长常军介绍说,采购中心专门为这次的验收工作请来了3位专家把关,地税局很放心。

  据悉,依据《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内财办购〔2012〕14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采购中心于今年6月初就做好自治区本级办公自动化等设备协议供货相关工作召开了采购人座谈会,并就强化履约验收监督工作提出了几项措施。

  第一,加强跟踪监督,对规模较大的协议供货项目,采购中心将参与履约验收,防止协议供货商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

  第二,通过向采购单位发放协议供货满意度调查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等活动,延伸服务流程,及时掌握和解决履约执行环节出现的各种问题。另外一点就是建立协议供货商诚信档案。

  "今后,采购中心将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不断加大对办公自动化等设备协议供货项目的验收力度,使这项工作常态化。"齐玉柱表示。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