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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采购中心十年制定完善19项制度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12-08-20 09:2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围绕规范操作 制定完善19项制度

  “2003年至2012年,我国政府采购实现了从'无法可依'到'依法实施'的阶段性跨越。对于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来说,这十年既是一个里程碑,也是一个全新的起点。规模是地位,没有规模,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就无从谈起;规范是生命,没有规范的操作,集中采购必然会走进死胡同。所以我平时说得最多的就是'规范',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十年来,围绕'规范'二字,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主任蒋华中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分析十个风险点安排专人督查

  采购中心一直将“依法采购、规范操作”作为政府采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监督与控制,规范采购流程,努力做到时时遵守规范、处处体现规范、事事符合规范,受到了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广泛好评。

  十年来,采购中心制定和完善了19项规章制度,主要涉及采购工作流程、人员岗位职责、内部流程控制、质疑答复、评审活动组织、专家管理、财务及资产管理、廉政建设等内容,基本涵盖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各个方面和每个环节,初步建立起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促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

  为了进一步保证操作流程的合理规范,2011年,采购中心专门组织人员查找分析从接受委托到鉴证合同整个采购工作流程中可能存在的十个风险点,按照将过程控制与专人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制定出台了《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对重大疑难、多次流标、易引发质疑投诉的项目,安排专人督促核查项目经办人在前期准备、现场评审、后续管理等环节是否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

  "我们要求,项目完成后,督查督办人员要填写《督查督办项目记录表》,并将采购过程中发现的、值得借鉴的经验或者需要注意的事项撰写成报告,供其他人员学习借鉴。"蒋华中说。

  组织案例分析提高业务水平

  为了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和综合素质,采购中心将学习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

  "每周一我们都会安排政治业务学习,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党风廉政、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金融、法律等方面的知识。"蒋华中表示。

  为了取得更好的效果,采购中心还采取了"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请专家学者授课,与省内外同行进行业务交流。从2010年开始,采购中心每年都会组织走进监狱开展警示教育、签订年度廉政责任状等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促使全体人员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采购中心成立至今未发生过违规违纪事件,实现了财政资金与从业人员的双安全。

  "我们还创新性地建立了案例分析制度,主要目的是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水平。"蒋华中在谈到案例分析制度时说。

  据了解,采购中心每个季度都会召开一次内部案例分析交流会,每期挑选2~3名业务人员对自己亲自操作的政府采购案例进行剖析,其他人员围绕这些案例展开讨论。

  同时,为了更好地深入研究和探讨分析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查找实际工作中存在的漏洞,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为全省集中采购机构提供工作经验和业务技能的横向交流平台,采购中心还组织了全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案例分析评审交流会。

  "目前,采购中心正在进行电子化平台建设,这个平台投入使用后,我们的规范化操作水平肯定能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始终坚持依法规范操作,继续勇于创新实践,努力扩大集中采购规模,实现应采尽采,进一步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全力推动电子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着力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持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为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蒋华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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