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内蒙古敖汉旗询价采购公务接待用酒

作者:李海江 发布于:2012-08-03 09:5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受敖汉旗接待联络办公室的委托,对该旗公务接待用酒和饮料进行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询价方式,共有19家旗内外供应商报名参与,经激烈竞争,最后确定18家单位为成交供应商,共有158个单品酒类和饮料分两批被确定为敖汉旗公务接待指定用品。

  为了确保本次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严格资质审查。供应商必须为国内酒类及饮料生产或经销企业,具备经有关部门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食品流通许可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税务登记证等证件。采购中心组织成立了由技术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组成的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进行严格资质审查,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方可报价。

  其次,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询价小组综合评定供应商的资质、业绩、售后服务承诺和货物(服务)的质量、价格等内容,在供应商所供货物(服务)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条件下,采购中心按照最低价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对于供应商的酒类单品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采购中心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中心要求每家供应商作出承诺:"我单位公务用酒、饮料每个单品的报价,在合同履约期内均低于市场销售价,若高于市场销售价,我单位愿意按合同条款接受处罚。"

  第三,按酒类单品价格分别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后,采购中心将对供应商所供产品的来源渠道是否正规合法进行核查。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交代理商、经销商资格证等能证明货物来源合法正规的证件或证明材料,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证件的,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第四,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的质量及售后服务,杜绝假冒伪劣产品。采购中心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一经发现供应商有违法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处以罚款。(李海江)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