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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最低工资标准上调220元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8-07 14:20:00 来源:海南日报
  海南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8月6日下午获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从下月起,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将全面上调220元。海口、三亚、洋浦等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050元;与此同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将分别上浮2元。
  
  调整后,一类地区(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830元上调为10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7.2元上调为9.2元。二类地区(琼海、儋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730元,上调为950元,小时工资标准由6.3元,上调为8.3元。三类地区(其它市县)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680元,上调为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5.9元,上调为7.9元。
  
  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此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综合考虑了海南经济发展情况、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就业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并进行了科学测算。
  
  根据有关部门对全省中小微企业中低收入职工的薪酬调查,一、二、三类地区月工资低于新标准的人数分别占被调查人数的15.3%、15.%和21%。也就是说,此次调整仅有约15%的职工工资受到影响,对企业人工成本的增加并不多。
  
  与之前的最低工资相比,此次调整三类地区的增幅分别达到26.5%、30.1%和32.4%,平均增长了约三分之一。据估计,海南省约有20万劳动者将从中受惠,特别是集中惠及服务、餐饮等行业务工人员。与此同时,全省将有不到一成的企业受到部分影响,增加一定劳动成本,对整个社会影响不大。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提高低工资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更好地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也有利于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还有利于提高劳动者购买力,扩大部分商品的市场需求,从而为中小企业发展构建新的空间。(记者彭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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