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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全面启动2012年粮食直补工作 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亩百元

作者:财政 发布于:2012-02-24 10:07:00 来源:财政部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支持农民春耕备耕,近日,省财政筹措下拨粮食直补资金65.89亿元,全面启动了2012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发放工作,补贴标准达到每亩100元,争取215日前将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农民手中。

  一、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亩100元。2012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主要含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两项,补贴标准合并计算为每亩100元,比上年每亩提高1.55元。在此基础上,对种植小麦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再给予每亩10元的奖励。2010年至2012年,我省对种粮农民每亩补贴标准先后跃上80元、90元、100元台阶,补贴标准逐年提高。自2004年对种粮农民实施补贴以来,我省积极健全完善补贴机制,惠农力度不断加大,年度补贴总额由20047.36亿元,增加到今年的65.89亿元,年均增长31.52%,补贴数额实现了“九连增”。

  二、进一步畅通补贴发放渠道。为尽快发挥补贴资金效益,提高发放效率,省财政采取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及种粮大户奖励三项补贴“合并发放、一次兑付”办法,基层财政部门将采取集中办公等方式,调动多方面资源和力量,确保215日前将补贴资金通过“山东省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发放到全省1500万户粮农手中。同时,省财政将启动周工作通报制度,每周通报各市、县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并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确保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今年以来,省财政、农业、监察等部门,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对种粮面积的统计核查等基础工作,在继续执行粮食直补“五到户”、“六不准”的基础上,要求必须将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以及补贴金额全面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运用卫星测绘遥感技术,对小麦种植面积进行监测,进一步提高了统计的准确性,切实维护了种粮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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