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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前十月采购额逾13亿 增长了20.1%

作者:岳向东 发布于:2011-11-25 09:0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在今年政府采购任务极其繁重的形势下,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内部挖潜,积极深化政府采购机制改革,在努力实现优质高效采购的同时,强化监督确保廉洁采购,最大限度地节约了财政资金。
  
  今年1~10月份,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共完成政府采购任务13.84484亿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0.1%。其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标的金额所占比率达89.5%,节约采购资金9218.67万元,节支率为6.66%,
  
  积极推行预选供应商制度,方便采购单位。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学习、借鉴深圳市及其他兄弟区的经验,积极推行预选供应商制度。经过深入调研、认真起草改革方案,多方沟通协调,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终于促成了这一改革的实施。今年10月份,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成功组织了家具货物类、物业管理类、律师咨询服务类和会计中介服务类等公开招标项目的预选供应商工作,并确定了中标供应商。
  
  目前,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对修缮、装修、装饰等工程类采购项目实施的预选供应商制度也正在抓紧进行。此举将进一步提高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的政府采购效率,极大地方便采购单位。
  
  现场转换采购方式,确保一次采购成功。为了提高采购成功率,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对紧急采购项目,不限采购金额,凡公开招标项目,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均可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采购,确保了项目的一次采购成功。
  
  积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规范采购行为。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龙岗区区委、区政府的部署,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全市政府采购行业率先开展了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制定了周密的实施方案,分期、分批对全区各采购单位和供应商进行诚信守法教育培训,并积极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建立一套对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诚信监管体系,以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信用状况监管。
  
  与此同时,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今年与相关监管部门联手共查处了5家违法违规供应商。
  
  积极改革内部运作模式,加强内部制衡。在继续聘请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进行评标现场监督、对重点采购项目引入审计监督的同时,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本着兼顾内部制衡、提高效率的原则,对内设机构的部分职能做了相应调整。
  
  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变原来的科室制衡为岗位制衡,改革原有的标前标后分段运作模式,实行科室内部项目管理制;厘清整个采购流程,改串联流程为并联流程,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收到了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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