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标准化
作者:财政 发布于:2012-02-21 12:43:00 来源:财政部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采购监管,我市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审批采购方式等8大类、42项工作做出范本式规定,今年起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标准化。
一是管理标准化。结合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平台及公共资源交易暨电子监察平台,通过流程再造和规则统一,对政府采购业务流程以及流程中所涉及的文本材料实行标准化管理,实现政府采购行为一致、规则统一、流程固定、格式标准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
二是程序标准化。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计划管理、审批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合同管理、履约验收管理、结算付款、质疑和投诉处理等8个环节予以细化,全部纳入到标准化建设,规范完善42项业务流程标准,使政府采购操作执行与管理监督各环节既紧密衔接又相互制衡。
三是文件范本标准化。选取空调公开招标、建筑工程公开招标、市政工程公开招标等16类重点项目进行归类对比,把共性、关键条款规范化,制定出统一的招标文件范本,包括文本格式、流程、表格、说明等50多项具体环节,最大限度地避免招标文件的倾向性和歧视性,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健康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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