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委2012年部门预算
作者: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发布于:2012-08-16 09:32:00 来源:呼和浩特
呼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第一 主要职责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市民委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一系列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当好市委、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协调民族关系,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关系中的有关事宜;负责有关民族、蒙古语言文字,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宣传保护工作;
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组织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对少数民族人权状况、妇女儿童状况和散杂居少数民族情况的调查研究;
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拟定民族地区改革开放政策;组织调查研究贫困地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争取上级民委和市委、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搞好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制订少数民族聚居村经济发展和扶贫计划及社会发展规划,切实改善少数民族聚居村和散杂居村的生产、生活条件;
协调有关部门,扶贫和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并制定发展规划,切实改善民族教育办学条件;
在自治区有关政策指导下,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少数民族干部,管理呼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负责少数民族、蒙古语言文字干部培训工作;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行使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组织开展宗教工作重大事宜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建议。
依法管理全市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指导协调督促各级宗教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妥善处理宗教热难点事务,防范利用宗教尽心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维护社会稳定。
指导宗教爱国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者会相适应。
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民委交办其它事项。
第二 2011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市财政共拨付市民委部门各项经费共计1227.35万元。
二、专项事业费安排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51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5万元。
(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部门预算确定市民委2011年专项事业费716.85万元,按照民族工作事业费的使用范围及要求,根据本年度全市民族工作的整体安排,2011年事业费使用情况如下:
1、民族经济工作经费支出283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农村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项目;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项目管理。
2、民族教育科技工作等支出215.8万元,用于改善部分民族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条件;奖励2010年少数民族优秀高考学生;组织完成少数民族农牧民适用新技术4200人次培训任务,发放新技术资料、培训技术员等。
3、民族干部工作等支出30万元,用于会同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市党校等有关部门,举办全市专兼职民族干部培训班和旗县区干部培训补贴以及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干部档案等项工作。
4、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等支出24万元,用于举办第27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月系列活动。
5、蒙古语文工作支出32万元,用于蒙古语文新名词术语的搜集、整理及研讨科研工作经费;“蒙汉文牌匾管理中心”整顿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经费、培训翻译工作人员,开展蒙古语文诗歌朗诵等。
6、民族古籍整理工作支出18万元,用于民族古籍收集翻译整理、出版经费。
7、其它工作支出50万元,用于召开2011年全市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全市农村少数民族经济工作交流及现场观摩会;全年参与国家、自治区民委临时性活动;少数民族特困户慰问金;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全年民族工作调研考察任务;清真食品管理执法队经费。
8、工作经费支出64.05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市及旗县区两级民族工作部门办公条件及民族工作的各项社会性支出等。
第三 2012年部门预算草案的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2012年收入预算安排1457.70万元 ,均为预算内资金安排。
二、支出预算:2012年支出预算145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7.09万元,项目支出870.61万元,主要包括民族经济工作经费、改善部分民族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条件经费、民族干部工作、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蒙古语文工作经费、民族工作经费、民族古籍整理工作经费等,宗教工作经费。
第一 主要职责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市民委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一系列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当好市委、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协调民族关系,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关系中的有关事宜;负责有关民族、蒙古语言文字,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宣传保护工作;
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组织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对少数民族人权状况、妇女儿童状况和散杂居少数民族情况的调查研究;
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拟定民族地区改革开放政策;组织调查研究贫困地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争取上级民委和市委、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搞好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制订少数民族聚居村经济发展和扶贫计划及社会发展规划,切实改善少数民族聚居村和散杂居村的生产、生活条件;
协调有关部门,扶贫和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并制定发展规划,切实改善民族教育办学条件;
在自治区有关政策指导下,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少数民族干部,管理呼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负责少数民族、蒙古语言文字干部培训工作;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行使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组织开展宗教工作重大事宜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建议。
依法管理全市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指导协调督促各级宗教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妥善处理宗教热难点事务,防范利用宗教尽心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维护社会稳定。
指导宗教爱国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者会相适应。
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民委交办其它事项。
第二 2011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市财政共拨付市民委部门各项经费共计1227.35万元。
二、专项事业费安排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51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5万元。
(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部门预算确定市民委2011年专项事业费716.85万元,按照民族工作事业费的使用范围及要求,根据本年度全市民族工作的整体安排,2011年事业费使用情况如下:
1、民族经济工作经费支出283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农村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项目;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项目管理。
2、民族教育科技工作等支出215.8万元,用于改善部分民族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条件;奖励2010年少数民族优秀高考学生;组织完成少数民族农牧民适用新技术4200人次培训任务,发放新技术资料、培训技术员等。
3、民族干部工作等支出30万元,用于会同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市党校等有关部门,举办全市专兼职民族干部培训班和旗县区干部培训补贴以及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干部档案等项工作。
4、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等支出24万元,用于举办第27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月系列活动。
5、蒙古语文工作支出32万元,用于蒙古语文新名词术语的搜集、整理及研讨科研工作经费;“蒙汉文牌匾管理中心”整顿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经费、培训翻译工作人员,开展蒙古语文诗歌朗诵等。
6、民族古籍整理工作支出18万元,用于民族古籍收集翻译整理、出版经费。
7、其它工作支出50万元,用于召开2011年全市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全市农村少数民族经济工作交流及现场观摩会;全年参与国家、自治区民委临时性活动;少数民族特困户慰问金;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全年民族工作调研考察任务;清真食品管理执法队经费。
8、工作经费支出64.05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市及旗县区两级民族工作部门办公条件及民族工作的各项社会性支出等。
第三 2012年部门预算草案的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2012年收入预算安排1457.70万元 ,均为预算内资金安排。
二、支出预算:2012年支出预算145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7.09万元,项目支出870.61万元,主要包括民族经济工作经费、改善部分民族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条件经费、民族干部工作、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蒙古语文工作经费、民族工作经费、民族古籍整理工作经费等,宗教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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