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林业局2012年部门预算
作者: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发布于:2012-08-16 09:32:00 来源:呼和浩特
呼和浩特市林业局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第一 主要职责
呼和浩特市林业局成立于1979年,其主要职能职责为:
(一)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律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检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全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标准拟订相关的呼市级造林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沙)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承担由国家、自治区、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事项的初审工作。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拟订全市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承担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及调整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植物名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上报工作。
(七)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和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八)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方面的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九)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商品林发展和利用,指导山(沙)区综合开发。
(十)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武警森林警察部队和专业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全市林业经济调节和林业投资政策,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设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国有林业资产,按有关规定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编制全市林业及生态建设年度生产任务。
(十二)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培训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林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 2011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1年林业局系统财政拨款收入为2132.7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二、支出预算
2011年林业局系统实际预算支出2132.74万元,均按进度和相关要求执行完毕。具体预算支出情况如下:
1、人员支出1573.19万元。
2、基本公用支出199.55万元
3、项目支出360万元,主要用于:大青山、蛮汉山生态项目区封山育林及禁牧管理费30万元;大青山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建设经费20万元;干旱阳坡造林技术推广经费10万元;两个文明现场会种苗欠款2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30万元;全民义务植树项目和优质果树苗木培育费50万元;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扑火经费50万元;乌素图生态区建设项目150万元。
第三 2012年部门预算草案的编制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2012年收入预算安排2745.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745.12万元。
(二)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安排274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5.03万元,项目支出500.09万元,主要用于:干旱阳坡造林技术推广经费3万元;干旱阳坡造林技术推广引进新品种试验推广7万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51.04万元;金盛路景观绿化专业管护费30万元;两个文明现场会种苗欠款50万元;林业灾害突发应急预备费15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药械药剂费15万元;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外业调查费12万元;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项目管理费5万元及专家鉴定费3万元;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70万元;乌素图国家森林公园林木管护监控设施经费30万元;乌素图生态园区规划设计费30万元、苗木培育费110万元、前期科研论证费10万元;全民义务植树项目和优质果树苗木培育费50万元;绿化宣传、检查费9.05元。
二、2012年工作计划
(一)生态建设方面:
1、国家重点工程
2、地方重点工程
⑴全面启动大青山南麓生态、休闲、观光、娱乐园区建设
⑵继续巩固和完善金盛路防护林建设工程,在2011年绿化的基础上,2012年全面进行补植补造,严格管护,保证工程的建设质量,并启动盛和路绿化工程。
⑶借鉴金盛路绿化的经验,启动绕城高速公路绿化工程,规划每侧30米绿化带,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特别是抓好六个出城口节点绿化,体现不同风格、不同特色,将绕城高速绿化和六个进出城口,打造成各具特色的景观绿化亮点。
⑷在原有绿化的基础上,完善和提高京藏高速公路两侧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大青山冲积扇区经济林、景观林和大青山干旱阳坡绿化的档次和水平。
(二)生态保护方面:
1、全面启动森林防火监控和管护工程
2、全面启动森林病虫害监控和预测预报工程
3、全面启动森林资源消长监控工程。
(三)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棚户区改造任务。
(四)全力做好为重点项目服务工作
成立林业重大项目服务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服务,开通绿色快车道,保证林业用地指标,为重大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第一 主要职责
呼和浩特市林业局成立于1979年,其主要职能职责为:
(一)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律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检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全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标准拟订相关的呼市级造林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沙)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承担由国家、自治区、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事项的初审工作。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拟订全市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承担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及调整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植物名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上报工作。
(七)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和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八)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方面的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九)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商品林发展和利用,指导山(沙)区综合开发。
(十)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武警森林警察部队和专业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全市林业经济调节和林业投资政策,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设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国有林业资产,按有关规定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编制全市林业及生态建设年度生产任务。
(十二)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培训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林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 2011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1年林业局系统财政拨款收入为2132.7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二、支出预算
2011年林业局系统实际预算支出2132.74万元,均按进度和相关要求执行完毕。具体预算支出情况如下:
1、人员支出1573.19万元。
2、基本公用支出199.55万元
3、项目支出360万元,主要用于:大青山、蛮汉山生态项目区封山育林及禁牧管理费30万元;大青山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建设经费20万元;干旱阳坡造林技术推广经费10万元;两个文明现场会种苗欠款2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30万元;全民义务植树项目和优质果树苗木培育费50万元;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扑火经费50万元;乌素图生态区建设项目150万元。
第三 2012年部门预算草案的编制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2012年收入预算安排2745.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745.12万元。
(二)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安排274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5.03万元,项目支出500.09万元,主要用于:干旱阳坡造林技术推广经费3万元;干旱阳坡造林技术推广引进新品种试验推广7万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51.04万元;金盛路景观绿化专业管护费30万元;两个文明现场会种苗欠款50万元;林业灾害突发应急预备费15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药械药剂费15万元;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外业调查费12万元;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项目管理费5万元及专家鉴定费3万元;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70万元;乌素图国家森林公园林木管护监控设施经费30万元;乌素图生态园区规划设计费30万元、苗木培育费110万元、前期科研论证费10万元;全民义务植树项目和优质果树苗木培育费50万元;绿化宣传、检查费9.05元。
二、2012年工作计划
(一)生态建设方面:
1、国家重点工程
2、地方重点工程
⑴全面启动大青山南麓生态、休闲、观光、娱乐园区建设
⑵继续巩固和完善金盛路防护林建设工程,在2011年绿化的基础上,2012年全面进行补植补造,严格管护,保证工程的建设质量,并启动盛和路绿化工程。
⑶借鉴金盛路绿化的经验,启动绕城高速公路绿化工程,规划每侧30米绿化带,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特别是抓好六个出城口节点绿化,体现不同风格、不同特色,将绕城高速绿化和六个进出城口,打造成各具特色的景观绿化亮点。
⑷在原有绿化的基础上,完善和提高京藏高速公路两侧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大青山冲积扇区经济林、景观林和大青山干旱阳坡绿化的档次和水平。
(二)生态保护方面:
1、全面启动森林防火监控和管护工程
2、全面启动森林病虫害监控和预测预报工程
3、全面启动森林资源消长监控工程。
(三)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棚户区改造任务。
(四)全力做好为重点项目服务工作
成立林业重大项目服务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服务,开通绿色快车道,保证林业用地指标,为重大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下一篇:呼和浩特市科协2012年部门预算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