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粮食局2012年部门预算
作者: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发布于:2012-08-16 09:32:00 来源:呼和浩特
呼和浩特市粮食局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第一 主要职责
1、呼市粮食局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粮油流通、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粮油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油流通中长期规划、总量计划和动用市级储备粮油的建议;
(2)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了,研究提出现代粮油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推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
(3)承担全市粮油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油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列入国家最低收购政策范围及其他政策范围粮油品种的建议,负责政策性粮油和当地驻军粮油供应与管理;
(4)起草全市粮油流通和市级储备粮油法规草案和有关政策并贯彻执行;
(5)负责全市粮油流通监督检查,制订粮油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油收购、储存环节的粮油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粮食收购资格基本条件并组织实施;
(6)负责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及粮油市场体系建设,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并组织实施;制订行业技术规范,推进全市粮油流通科技进步和新技术推广;研究拟订全市粮油质量管理办法和地方质量标准;负责相关对外交流与合作;
(7)承担市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制订市级储备粮油调动和仓储管理政策;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油和市级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国有粮油购销企业仓库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粮油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确定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并指导实施;
(9)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会工作,汇总和分析财务会计报表,负责部门预算;负责全市粮油流通的统计工作;
(10)承担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呼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1)负责粮食局赋予的日常科技管理工作;负责粮油科学研究和产品热量管理、检验;
(2)负责研究粮食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和粮油副产品的给合利用;
(3)组织科技、商品信息的交流,普及科技知识、推广科技成果;
(4)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驻区交办的各项工作。
3、呼市粮食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局机关开展粮食工作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4、呼市粮食执法大队
(1)监督检查全市粮油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拟订全市粮油流通监督检查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3)监督检查粮油食品安全;
(4)承担检查粮油食品安全;
(5)指导旗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油流通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6)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市粮食流通监管;
(7)依法对全社会粮油收购、储存、销售及运输活动的购销活动,及执行国家粮油流通统计制度情况实施行政执法;
(8)规范全市粮油市场及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9)受理、查处涉粮违法及行政诉讼案件;
(10)执行市粮食局及市级相关部门下达的粮油流通、食品安全监管检查任务;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 2011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市财政批复我局预算收入872.14万元,预算支出872.14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具体预算支出情况如下:
1、人员支出557.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1.3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96.08万元。
2、基本公用支出63.76万元
(1)公务费11.85万元
(2)会议费1万元。
(3)公用取暖费23.7万元。
(4)交通补助费12万元,
(5)福利费及工会经费10.45万元,分别按在职在编人员年工资总额的2.5%和2%计算,其中福利费5.64万元,工会经费4.51万元。
(6)个人取暖费5.06万元。
3、项目支出251万元,主要用于:(1)统计调查工作经费5万元,(2)充实地方粮食储备资金239万元,(3)2011年全市粮食工作会议经费及宣传费2万元。
第三 2012年部门预算草案的编制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2012年收入预算安排986.08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内拨款986.08万元。
(二)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安排986.08万元。
基本支出715.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各项费用支出。
项目支出271万元,主要用于充实地方粮食储备资金239万元,2012年全市粮食工作会议经费及宣传费2万元,统计调查工作经费5万元,粮油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经费20万元,粮油质量监督检查费5万元。
二、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全市粮食流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当前国家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把握科学发展的主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有关会议的部署,围绕我局工作职能和全年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油购销政策,加强粮食宏观调控,规范粮油流通秩序,搞好粮油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各级储备粮油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监管,进一步转变职能,把握工作重点,狠抓落实,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目标做出新贡献。
(一)增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完善粮食应急工作机制
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力争落实自治区政府批准下达的市级粮油储备规模。要继续完善市级成品储备粮油管理机制,切实搞好各级储备粮油轮换工作,通过优化储备粮油布局和品种结构,健全调节机制,强化监督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粮食宏观调控政策,做好市场粮油调控工作,确保市场稳定。要积极支持政府宏观调控粮食流通骨干企业,充分发挥在宏观调控中的积极作用。认真总结和吸取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成功经验,围绕保障首府粮食安全,继续完善《市粮食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机制,落实好各项应急措施,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巩固演练成果。要加强市场监测预警体系管理,确保正常运行,严格执行报送制度,及时发布信息,为促进粮食流通,实施宏观调控和应急措施提供准确的依据。
认真组织实施市“放心粮油"工程。要把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建设作为粮食部门服务民生的最大工程来抓,按照“五统一''的管理模式,积极推进“放心粮油''网络建设。
要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和“放心粮油”宣传活动,制定“放心粮油”申报评审办法,搞好“放心粮油”示范单位创建和挂牌命名活动。同时,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落实网络建设和创建工作目标,推进我市“放心裉油”工程建设。
加强对粮食行业的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粮食行业协会的作用。要按照我市粮食行业“十二五”总体规划的目标要求,抓好规划项目落实工作,有效地支持企业在粮油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各类专门人才培训等方面工作。要加强粮食行业协会的工作,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各项规章制度,发挥市粮食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功能。加强对粮食多元主体行业的自律,组织指导其依法、规范、诚信经营,提升粮油经营水平,努力为宏观调控决策和企业经营服务。
(二)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保障粮食市场和价格的基本稳定。
搞好粮食收购工作。要认真分析生产和购销形势,为保证粮食安全,维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充分利用储备轮换等机遇,搞好粮食收购工作。收购中,为掌握粮源,搞活经营,要充分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自觉服从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值价政策,不得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得还将损害国家利益。要加强对粮食收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为各类粮油经营企业提供信息服务,进一步强化为农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方式,正确引导和规范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同时,要加强对收购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市场的监管,维护正常的粮食收购秩序,切实保护农民利益,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
通过加强产销衔接,搞好政策性粮油购销活动,继续完善军粮供应管理办法等措施,建立军粮应急保障长效机制。完善维护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
(三)完善机制,切实加强储备监管,确保库存粮油安全。
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库存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及《国家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继续落实好仓储管理的相关规定,监督指导企业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完善《市级成品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试行)》,适应安全储存的需要。健全和完善安全储存、粮情检测、出入库管理、器材和卫生管理、仓储药剂管理等各项仓储管理的制度,并建立各项操作规程,做到有章可循。
坚持开展粮油库存例行检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储藏安全。通过粮油清查,规范操作规程,日常监测,应用先进储藏技术,增加设施投入,维护仓储设施等措施确保储藏安全。要加强市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和轮换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和跟踪年度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发挥调节和监管作用。要加强对储备粮油轮换工作的指导,创新购销和轮换机制。
坚持开展粮油仓储企业规范管理活动。依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评价表》的规定要求,通过督导检查和评定,提升仓储管理水平。同时要加强仓储管理的基础工作,全面推广现代储粮和检测技术。
积极抓好粮油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企业生产经营条件。要转变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方式,大力开展仓房维修改造、应急成品粮仓房、现代物流建设及“放心粮油''工程设施改造等项目。重点抓好成品粮楼房仓项目建设及5个仓储项目建设的落实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并按期完工。要继续通过协调争取粮油仓储、物流建设的项目和资金。同时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上年度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改善我市粮油基础设施不适应现代粮食物流需要和流通安全的状况,改变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面貌,促进企业的发展。
(四)坚持依法管粮,规范粮油流通秩序。
深入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流通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深入贯彻《粮油仓储管理办法》,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粮食流通法规和标准,强化粮食企业的守法意识,提高对粮食法规的认识度。
进一步加强流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按照《市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强化行政执法队伍,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各项监督检查制度,明确工作职能和岗位责任制,提高执法水平。继续落实职能、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充实一线执法力量。
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开展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继续搞好监督检查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做到文明执法,依法办案,廉洁执法,提升粮食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水平。要强化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管,加强对国家临储粮、储备粮收购、政策粮油销售出库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到位。
继续按照开展秋粮收购监督检查的要求,规范收购行为;开展最高、最低库存量检查,促进市场和价格稳定;开展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开展执行粮食质量管理政策和标准的检查,严格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要求,开展粮油质量安全监测与抽查,推进国家粮油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粮油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加强粮油检验人员操作培训,提升检验能力;继续加强对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等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检查;开展储粮药剂使用情况检查,确保使用安全。要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做好收购许可证核发、年审和换证工作。
(五)切实加强粮食安全生产管理,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高度重视粮食安全生产,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生产无小事''的思想。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增强防范的敏感性和预见性。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落实领导责任制、安全生产检查、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一票否决''等制度,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消除安全隐患。把安全生产检查作为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和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重要手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坚持抓好秋冬安全普查,确保度汛、度夏,适时进行防火、防盗、重要节假日、储粮药剂和高水分粮等安全专项检查,尤其强化对施工、出入库作业现场和财务等重要场所的管理,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增强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结合行业安全特点,增加安全生产和防护的投入,增设先进的防范和警示设施,从硬件上严格防范。要严格储粮化学药剂管理,确保药剂使用及储存安全。同时落实好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和登记备案制。要确保全系统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
(六)强化企业管理,着力抓好企业资产监管,促进企业增效。
继续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指导,坚持实行目标化管理,完善考核制度和经营情况分析制度。同时协助企业落实各项资金,支持创新经营方式,规范财务核算,努力增收节支,摆脱经营困境,并指导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粮油购销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做好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从资产变化、运营和存量等环节入手,进行全过程监管,避免盲目投资,减少失误。要建立资产定期清查制度,年末开展一次资产自查工作,通过建立资产管理考核责任制,加强对企业主要资产的管理。
把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作为管理的重点,从落实局《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强化监督检查入手,规范企业会计核算,严格大额资金使用审批制度,降低经营管理费用,确保经营资金运行安全。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保证制度的落实。要做好财务人员培训和信息统计工作,实行专业考评制。同时加强会计信息统计工作,确保传递快捷和数字真实准确,发挥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作用。
同时,加强企业劳动管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要完善企业全员劳动合同和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用工登记备案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要严格落实市局劳动用工管理规定,实行岗位和人员定编管理,及统一招录制度,规范用工行为。加强员工考核工作,根据制度和岗位职责制定方案,定期考核,并上报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续签合同和执行绩效工资的依据。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同时,关心和爱护员工,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逐步提高各类待遇,调动职工积极性,为促进企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一 主要职责
1、呼市粮食局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粮油流通、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粮油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油流通中长期规划、总量计划和动用市级储备粮油的建议;
(2)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了,研究提出现代粮油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推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
(3)承担全市粮油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油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列入国家最低收购政策范围及其他政策范围粮油品种的建议,负责政策性粮油和当地驻军粮油供应与管理;
(4)起草全市粮油流通和市级储备粮油法规草案和有关政策并贯彻执行;
(5)负责全市粮油流通监督检查,制订粮油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油收购、储存环节的粮油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粮食收购资格基本条件并组织实施;
(6)负责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及粮油市场体系建设,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并组织实施;制订行业技术规范,推进全市粮油流通科技进步和新技术推广;研究拟订全市粮油质量管理办法和地方质量标准;负责相关对外交流与合作;
(7)承担市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制订市级储备粮油调动和仓储管理政策;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油和市级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国有粮油购销企业仓库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粮油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确定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并指导实施;
(9)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会工作,汇总和分析财务会计报表,负责部门预算;负责全市粮油流通的统计工作;
(10)承担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呼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1)负责粮食局赋予的日常科技管理工作;负责粮油科学研究和产品热量管理、检验;
(2)负责研究粮食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和粮油副产品的给合利用;
(3)组织科技、商品信息的交流,普及科技知识、推广科技成果;
(4)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驻区交办的各项工作。
3、呼市粮食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局机关开展粮食工作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4、呼市粮食执法大队
(1)监督检查全市粮油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拟订全市粮油流通监督检查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3)监督检查粮油食品安全;
(4)承担检查粮油食品安全;
(5)指导旗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油流通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6)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市粮食流通监管;
(7)依法对全社会粮油收购、储存、销售及运输活动的购销活动,及执行国家粮油流通统计制度情况实施行政执法;
(8)规范全市粮油市场及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9)受理、查处涉粮违法及行政诉讼案件;
(10)执行市粮食局及市级相关部门下达的粮油流通、食品安全监管检查任务;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 2011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市财政批复我局预算收入872.14万元,预算支出872.14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具体预算支出情况如下:
1、人员支出557.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1.3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96.08万元。
2、基本公用支出63.76万元
(1)公务费11.85万元
(2)会议费1万元。
(3)公用取暖费23.7万元。
(4)交通补助费12万元,
(5)福利费及工会经费10.45万元,分别按在职在编人员年工资总额的2.5%和2%计算,其中福利费5.64万元,工会经费4.51万元。
(6)个人取暖费5.06万元。
3、项目支出251万元,主要用于:(1)统计调查工作经费5万元,(2)充实地方粮食储备资金239万元,(3)2011年全市粮食工作会议经费及宣传费2万元。
第三 2012年部门预算草案的编制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2012年收入预算安排986.08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内拨款986.08万元。
(二)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安排986.08万元。
基本支出715.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各项费用支出。
项目支出271万元,主要用于充实地方粮食储备资金239万元,2012年全市粮食工作会议经费及宣传费2万元,统计调查工作经费5万元,粮油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经费20万元,粮油质量监督检查费5万元。
二、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全市粮食流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当前国家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把握科学发展的主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有关会议的部署,围绕我局工作职能和全年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油购销政策,加强粮食宏观调控,规范粮油流通秩序,搞好粮油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各级储备粮油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监管,进一步转变职能,把握工作重点,狠抓落实,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目标做出新贡献。
(一)增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完善粮食应急工作机制
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力争落实自治区政府批准下达的市级粮油储备规模。要继续完善市级成品储备粮油管理机制,切实搞好各级储备粮油轮换工作,通过优化储备粮油布局和品种结构,健全调节机制,强化监督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粮食宏观调控政策,做好市场粮油调控工作,确保市场稳定。要积极支持政府宏观调控粮食流通骨干企业,充分发挥在宏观调控中的积极作用。认真总结和吸取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成功经验,围绕保障首府粮食安全,继续完善《市粮食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机制,落实好各项应急措施,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巩固演练成果。要加强市场监测预警体系管理,确保正常运行,严格执行报送制度,及时发布信息,为促进粮食流通,实施宏观调控和应急措施提供准确的依据。
认真组织实施市“放心粮油"工程。要把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建设作为粮食部门服务民生的最大工程来抓,按照“五统一''的管理模式,积极推进“放心粮油''网络建设。
要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和“放心粮油”宣传活动,制定“放心粮油”申报评审办法,搞好“放心粮油”示范单位创建和挂牌命名活动。同时,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落实网络建设和创建工作目标,推进我市“放心裉油”工程建设。
加强对粮食行业的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粮食行业协会的作用。要按照我市粮食行业“十二五”总体规划的目标要求,抓好规划项目落实工作,有效地支持企业在粮油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各类专门人才培训等方面工作。要加强粮食行业协会的工作,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各项规章制度,发挥市粮食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功能。加强对粮食多元主体行业的自律,组织指导其依法、规范、诚信经营,提升粮油经营水平,努力为宏观调控决策和企业经营服务。
(二)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保障粮食市场和价格的基本稳定。
搞好粮食收购工作。要认真分析生产和购销形势,为保证粮食安全,维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充分利用储备轮换等机遇,搞好粮食收购工作。收购中,为掌握粮源,搞活经营,要充分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自觉服从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值价政策,不得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得还将损害国家利益。要加强对粮食收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为各类粮油经营企业提供信息服务,进一步强化为农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方式,正确引导和规范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同时,要加强对收购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市场的监管,维护正常的粮食收购秩序,切实保护农民利益,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
通过加强产销衔接,搞好政策性粮油购销活动,继续完善军粮供应管理办法等措施,建立军粮应急保障长效机制。完善维护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
(三)完善机制,切实加强储备监管,确保库存粮油安全。
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库存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及《国家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继续落实好仓储管理的相关规定,监督指导企业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完善《市级成品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试行)》,适应安全储存的需要。健全和完善安全储存、粮情检测、出入库管理、器材和卫生管理、仓储药剂管理等各项仓储管理的制度,并建立各项操作规程,做到有章可循。
坚持开展粮油库存例行检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储藏安全。通过粮油清查,规范操作规程,日常监测,应用先进储藏技术,增加设施投入,维护仓储设施等措施确保储藏安全。要加强市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和轮换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和跟踪年度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发挥调节和监管作用。要加强对储备粮油轮换工作的指导,创新购销和轮换机制。
坚持开展粮油仓储企业规范管理活动。依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评价表》的规定要求,通过督导检查和评定,提升仓储管理水平。同时要加强仓储管理的基础工作,全面推广现代储粮和检测技术。
积极抓好粮油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企业生产经营条件。要转变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方式,大力开展仓房维修改造、应急成品粮仓房、现代物流建设及“放心粮油''工程设施改造等项目。重点抓好成品粮楼房仓项目建设及5个仓储项目建设的落实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并按期完工。要继续通过协调争取粮油仓储、物流建设的项目和资金。同时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上年度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改善我市粮油基础设施不适应现代粮食物流需要和流通安全的状况,改变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面貌,促进企业的发展。
(四)坚持依法管粮,规范粮油流通秩序。
深入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流通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深入贯彻《粮油仓储管理办法》,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粮食流通法规和标准,强化粮食企业的守法意识,提高对粮食法规的认识度。
进一步加强流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按照《市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强化行政执法队伍,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各项监督检查制度,明确工作职能和岗位责任制,提高执法水平。继续落实职能、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充实一线执法力量。
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开展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继续搞好监督检查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做到文明执法,依法办案,廉洁执法,提升粮食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水平。要强化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管,加强对国家临储粮、储备粮收购、政策粮油销售出库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到位。
继续按照开展秋粮收购监督检查的要求,规范收购行为;开展最高、最低库存量检查,促进市场和价格稳定;开展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开展执行粮食质量管理政策和标准的检查,严格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要求,开展粮油质量安全监测与抽查,推进国家粮油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粮油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加强粮油检验人员操作培训,提升检验能力;继续加强对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等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检查;开展储粮药剂使用情况检查,确保使用安全。要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做好收购许可证核发、年审和换证工作。
(五)切实加强粮食安全生产管理,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高度重视粮食安全生产,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生产无小事''的思想。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增强防范的敏感性和预见性。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落实领导责任制、安全生产检查、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一票否决''等制度,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消除安全隐患。把安全生产检查作为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和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重要手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坚持抓好秋冬安全普查,确保度汛、度夏,适时进行防火、防盗、重要节假日、储粮药剂和高水分粮等安全专项检查,尤其强化对施工、出入库作业现场和财务等重要场所的管理,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增强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结合行业安全特点,增加安全生产和防护的投入,增设先进的防范和警示设施,从硬件上严格防范。要严格储粮化学药剂管理,确保药剂使用及储存安全。同时落实好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和登记备案制。要确保全系统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
(六)强化企业管理,着力抓好企业资产监管,促进企业增效。
继续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指导,坚持实行目标化管理,完善考核制度和经营情况分析制度。同时协助企业落实各项资金,支持创新经营方式,规范财务核算,努力增收节支,摆脱经营困境,并指导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粮油购销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做好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从资产变化、运营和存量等环节入手,进行全过程监管,避免盲目投资,减少失误。要建立资产定期清查制度,年末开展一次资产自查工作,通过建立资产管理考核责任制,加强对企业主要资产的管理。
把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作为管理的重点,从落实局《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强化监督检查入手,规范企业会计核算,严格大额资金使用审批制度,降低经营管理费用,确保经营资金运行安全。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保证制度的落实。要做好财务人员培训和信息统计工作,实行专业考评制。同时加强会计信息统计工作,确保传递快捷和数字真实准确,发挥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作用。
同时,加强企业劳动管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要完善企业全员劳动合同和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用工登记备案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要严格落实市局劳动用工管理规定,实行岗位和人员定编管理,及统一招录制度,规范用工行为。加强员工考核工作,根据制度和岗位职责制定方案,定期考核,并上报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续签合同和执行绩效工资的依据。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同时,关心和爱护员工,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逐步提高各类待遇,调动职工积极性,为促进企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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