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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府采购三管齐下

作者:黎 娴 发布于:2012-03-14 11:2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山西 三管齐下 为政采改革注入源动力
  
  山西省财政厅厅长郑建国在作2012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报告时提出,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细化工作,严格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众所周知,预算是政府采购的源头,需求是政府采购的框架,规范是政府采购的生命。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应该围绕这三个方面进行。作为山西省财政厅的“掌门人”,郑建国对此认识深刻,一语道出了该省深化政府采购改革要做的最重要的三项工作。
  
  近年来,山西省政府采购工作以此为方向,强化预算与计划管理,巩固和扩大政府采购范围与规模,积极落实政策功能,创新监管方式,提升规范化水平,在制度建设、程序规范、监督管理、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均有新的突破和进展。
  
  强化预算执行管理 创新监管方式
  
  科学有效的监管是政府采购制度得以有效执行的重要保障。随着政府采购社会影响力的加大和服务政府中心工作的程度日益提高,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建设显得愈发重要。2011年伊始,山西省政府采购相关部门针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强化预算管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程序,不断扩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进一步细化品目、编全编细采购预算,科学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促进了政府采购规模的快速增长。
  
  2012年山西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采购预算执行管理,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与预算编制、资金支付和资产管理等的有机融合,重点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方法,在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中充分考虑政府采购的管理要求,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同时,加强采购计划审核,防止重复采购、盲目采购、超标采购等现象的发生。
  
  借力信息技术 加强标准化建设
  
  一直以来,山西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都积极适应政府采购工作的新要求,主动采取措施,切实加大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力度,花大力气开展以各项基础性工作为内容的标准化建设,规范政府采购标书编制、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质疑投诉等操作环节,推进政府采购业务流程标准化和规范化,促进政府采购操作执行与管理监督各环节既紧密衔接又相互制衡。此外,还将信息化建设作为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手段,借助现代信息技术,落实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工作。
  
  据了解,山西省财政厅已经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的要求,加快建设全省管理交易一体化系统。目前,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第一期)建设已完成招标采购、系统开发、实行单位选择等工作,正进入试运行阶段。
  
  健全规章制度 完善监管体系
  
  规范是政府采购制度赖以发展的根本,而制度体系建设作为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对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政府采购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山西省财政厅通过夯实制度基础,有效提升了政府采购监管水平。
  
  2011年山西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以五个方面作为抓手,建立了完善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制度体系:一是改进和完善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的方式方法,逐步建立了限期申报与及时申报相结合、品目申报与项目申报相结合的管理新模式;二是严格评审专家抽取管理;三是强化对评审活动过程的监督力度;四是增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透明度;五是规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
  
  2012年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将继续把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放在突出位置,重点做好填补空白和完善细则工作,努力提升可操作性。重点完善操作执行的规章制度,规范供应商、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等方面的管理,努力提高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备性;在操作执行中,切实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加快制定完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政府采购和执行监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采购流程标准化规范、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办法,进一步强化对政府采购全过程的制度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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