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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做大“采购资金池”

作者:王 莉 发布于:2012-11-14 09:5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原标题:扩面增量 做大"采购资金池"

  编者按  10月18日~11月15日,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处")先后组织三个调研小组深入各地市、州及林区开展调研活动。这是今年湖北省采购处继上门征求采购人意见、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等活动后,又一项为纪念《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而组织的政府采购主题活动。

  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在跟随湖北省财政厅采购处走访基层开展调研活动的过程中,《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看到了湖北省部分地市政府采购一线的工作开展的生动情况。今刊登专题报道,解读湖北政府采购工作者如何管好、用好公共财政资金的经验和成效,以飨读者。

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调研组一行听取十堰市政府采购工作介绍。

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调研组一行听取十堰市政府采购工作介绍。(本版摄影/王莉)

  有量才有效益。用好采购资金,需要扩大政府采购"资金池"的容量。这就需要做好扩面增量的工作。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政府采购工作改革的不断深化,湖北省各级政府采购监管及执行部门在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紧紧围绕财政经济工作中心,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在科学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管理与执行的基础上,注重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不断完善有关制度,不仅实现了扩面增量、节约财政资金的目标,更形成了湖北省日益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的政府采购工作体系。

  面对成绩,丹江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王能学的话或许正传达出湖北基层政府采购一线工作者们共同的心声:"我们的工作就是要管好市长的钱袋子,用好政府采购资金,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很骄傲。"

  谁的采购资金

  近年来,扩面增量始终是财政部门强调的政府采购工作重点。然而对于大多数普通老百姓来说,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就是要求政府把钱花到刀刃上,用得科学、花得精细。

  "一些公益性强、关系民生的采购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使群众得到了实惠。日渐增多的民生项目成为政府采购扩大规模的亮点,全市政府采购规模保持了快速增长。"说起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十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主任林杰修如数家珍。

  据悉,十堰市采购办近年来连续多次被评为湖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自2000年成立以来,采购规模已由2248万元增长到了2011年的16.57亿元,12年间政府采购规模总量达77.16亿元,节约资金8.37亿元,平均节支率9.79%。政府采购范围由单纯的货物类采购扩大到工程和服务类采购,且工程类采购的比重呈现上升趋势;政府采购资金构成日趋多元化,从最初的预算内安排的资金,扩展到包括预算内外、自筹资金在内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地市政府采购一线的工作者也为全省政府采购发展作出了贡献。据统计,湖北省全省政府采购规模由2002年的22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306亿元,十年累计节约采购资金159.7亿元,节支率达9.8%,其中包含了大量地市一线采购人的心血和汗水。

  如何扩面增量

  谈起扩面增量,林杰修介绍了十堰市三项具体措施:一是,深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夯实管理基础;二是,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坚持做到依法采购;三是,将增长潜力较大的工程项目采购作为重点,常抓不懈。

  在湖北,十堰市的这三项措施既有普遍性,也有其特殊性。

  一方面,从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角度看,这是湖北省政府采购工作中做得较好的环节,是用好采购资金最根本的一环。这十年,湖北省实现了从最初的试编政府采购预算到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批复制度的转变。按照"应编尽编"的原则,湖北省省本级财政部门推行政府采购预算随同部门预算一同布置、一同编制、一同审核、一同批复、一同下达,实行"五统一"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模式,从源头上实现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规范化管理。同时,通过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湖北省采购处强化了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对属于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内的项目,没有实施政府采购的,国库不予以支付项目资金,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安全。

  恩施州也是一个典型。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审核中,恩施州严把"三关",力求做到"三化",即:严把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制定关,实现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科学化;严把政府采购预算编审关,实现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精细化;严把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关,确保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化。

  另一方面,在政府采购的工程类项目管理中,十堰市又展现出突破性的改革力度。当同行们还在试图逐步将政府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工程项目逐步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时,十堰市先是印发了《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实施代理机构招标的通知》,继而研究制定《十堰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一步推进工程类项目纳入政府采购工作的步伐。据悉,该《暂行办法》目前已呈报十堰市政府,不日将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

  "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难点,也是扩大采购规模范围的重点。"林杰修表示。据介绍,通过积极汇报、主动协商,十堰市采购办努力使有关部门认识到: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不是财政部门取代其他部门的职能,而是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的管理职能互补、共同促进,目的是建立工程类采购有效管理的新模式。

  据了解,在采购办的不懈努力下,十堰市政府投资和财政性资金的工程类项目逐步纳入政府采购范围,2011年全市工程类政府采购金额累计达13.16亿元,占全市政府采购规模的7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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