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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政厅要求编报进口产品实际采购清单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8-23 11:1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据四川政府采购网消息,近日,四川省财政厅下发通知要求编报进口产品实际采购清单表,全文如下:

  川财采函〔2012〕143号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编报进口产品
  
  实际采购清单表有关事宜的通知


  
  省级各部门:
  
  为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及时了解掌握进口产品实际采购结果。拟请贵单位编报《进口产品实际采购清单表》(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2011年1月1日-2012年7月31日期间经省财政厅审核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所有项目,均纳入编报范围。未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单位不予编报。
  
  二、请省级各部门通知所属二、三级单位。
  
  三、采购人应如实完整的填写《进口产品实际采购清单表》所列内容。按项目分别填制清单表。
  
  四、已签订合同的项目于8月31日前将《进口产品实际采购清单表》以电子文档和纸质(应加盖单位公章)形式报省财政厅2号办公大楼604室。8月31日前未签订合同的项目,请于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送。
  
  附件:进口产品实际采购清单表 下载


  
  二O一二年八月二日

  (省财政厅联系人:林  炜   联系电话(传真):028-8666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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