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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明年底将基本形成城乡一体户籍制度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3-22 16:42:0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3月22日电(记者 刘巍巍) 记者22日从苏州市委市政府获悉,《苏州城乡一体化改革试验方案》经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会议审议并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正式获批实施。

  据介绍,作为方案的一项核心举措,该市将探索突破“户口壁垒”,研究制定“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登记户口、以身份证为核心凭证”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力争到2013年底基本形成城乡一体户籍管理登记制度,剥离依附在户籍上的城乡居民不对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待遇,形成城乡居民享有统一国民待遇的政策制度。

  户口转移了,原先在农村享受的分红怎么办?为解除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苏州市将深化和明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并以颁发权证的形式,依法明确其享有的各种产权(包括股权)。同时,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制度改革,“量化到人、固化股权、允许继承”。届时,对于享有各种产权(包括股权)的农民,分配的依据将是股份而不是户籍,即使户口迁走了,原先享有的股权也不会被取消。

  据悉,作为国家发改委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联系点、江苏省唯一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市和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苏州的城乡一体化一直领跑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异在逐步缩小。苏州市委农办负责人说:“户籍制度的突破,将扫除苏州城乡一体化进程中遇到的政策障碍,促进城乡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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