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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东检察院严把“三关”

作者:如文 发布于:2012-04-05 09:4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本报讯 为确保行装管理有序到位,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强化制度执行和规范化管理,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严把采购关。属政府采购的物资器材,一律由采购中心统一采购,采用招标方式或供货商竞价方式进行采购。其他采购情况,需安排不低于3人的采购小组,任何人不得独自购置公用物资。

    二是严把入库、出库关。采购回来的物品必须先入库,再进行发放或使用。入库时,验收人员要按照采购合同要求进行对照,确保验收准确无误,而后在入库验收单上签字。对于需领取办公用品、耗材等物资的干警,先由内勤填写审批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由办公室审核通过,再报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方可领取。

    三是严把监督关。仓库管理实行账、物分离,由两人分别负责,相互监督。物资实行审核出库,建立物品台账及出库台账,每月将出入库台账提交分管办公室领导审阅。同时,办公室还会不定期对各部门的物资审核、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必要时进行考核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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