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政策求解民营经济发展四大难题
记者从28日召开的云南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大会上获悉,云南近日出台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文件,提出到2016年,力争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达90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超过50%,培育10户年销售额超100亿元的民营企业。
根据这份文件,云南将从加大信贷支持、改善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入手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确保对小微型企业的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水平,确保每年新增贷款的50%以上用于支持中小微型企业。
为破解民营企业用地难,云南要求各州市确保每年批准的民营企业用地不少于当年批准建设用地面积的50%。鼓励民营企业工业项目通过租赁、入股等方式,使用经依法批准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鼓励中小微型企业使用园区标准厂房和盘活利用适宜的商业、服务业类地产。降低民营企业用地成本。
为破解民营企业审批难和办事难,云南决定推行无障碍准入、无刁难审批、无歧视办事、无拖延办结,促进民间资本投资便利化。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统一受理制、项目代办制、快速转办制、并联审批制、办结告知制”五项制度。在2012年底前建立省级网上并联审批制度。在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实施网络申报纳税。
此外,云南将从税收优惠、财政资金扶持、政府采购支持等方面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扶持力度,设立省级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今年安排2亿元。坚决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现象,着力减轻民营企业负担,为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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