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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莹: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几点建议

作者:财政 发布于:2012-02-08 16:06:00 来源:财政部

江西省泰和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 习莹 

   一、加强单位的改革意识和责任意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一项新生事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对原有财务管理模式产生重要影响,会计核算、支付方式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财政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争取单位对改革的理解与支持,促进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建立一套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国库集中支付涉及面广,资金量大,环节多,风险点增加,风险隐蔽性强,防不胜防。一是要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一整套规范、安全、高效的运作体系;二是建立严格的内控监督机制,从岗位职责、岗位安全、岗位监督、内控机制等方面统一进行检查评估,严控风险;三是建立规范化的外部监督机制,通过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检查等方法,筑牢风险管理体系;四是建立集中支付业务监控联动机制,风险补救机制,切实防范国库集中支付风险。

   三、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一是按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细化预算编制,尽早编制部门预算;二是规范账户开设。要规范上下级之间财政资金划拨渠道,减少财政资金向财政专项资金账户拨付渠道,逐步归集到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并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加大清理整顿财政专户的力度。

   四、加快系统网络化建设步伐。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实现依赖于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电算化水平的高起点、高质量。因此,需要以省厅推广的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建设为契机,构建一套完善的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在财政部门、国库支付部门、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以及预算单位之间建立财政支付信息网络平台,加速资金运行速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依托一体化网络,全面把握和监督各单位每笔资金的流向。通过制度建设、网络建设等手段,强化国库集中支付风险管理,提升国库集中支付监管水平,从而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行为。

   五、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力度。财政部门要安排专人,集中时间,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负责人和财会人员集中进行培训,讲清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重要性、基本原则、内容、要求等,使各单位按照规范统一的要求顺利推进这项改革。二是增加营业网点,适当延长清算时间,方便预算单位用款。结合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实际,为确保预算单位能及时用款,财政部门可增加代理银行网点,人民银行则根据业务需求调整清算时间,改每日一次清算为每日两次或延长当日清算时间,确保财政零余额账户实现零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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