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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明年起必须向民众公开“三公”经费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9-17 09:12:00 来源:甘肃新闻网

  甘肃新闻网兰州9月17日电 据鑫报报道:昨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了解到,从明年开始,兰州市各部门必须要在网上向公众公开其“三公”经费

  兰州市政府近日转发了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大力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经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据要求,从2013年起,各部门在公布部门预决算的同时必须公布“三公”经费预决算数。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在同级政府网站部门分站上对外予以公开。

  根据《通知》,政府预决算的公开由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以及所属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据悉,公开内容应包括年初预算安排数和全年决算实际使用数。各级各部门预算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都要公开“三公”经费。具体填报口径包括: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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