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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品住宅用地均需配建保障房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2-17 09:10:00 来源: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马力)今后,北京新的商品住宅用地,原则上均需配建保障房,而且配建比例不低于30%。昨天,市住建委和市发改委联合发布《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规划》。“十二五”期间,北京将建设收购100万套保障房,竣工70万套,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将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公租房数量超30万套

  《规划》称,“十二五”时期,北京将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房100万套,其中用于公开配租配售的50万套,首都功能核心区人口疏解、棚户区改造等定向安置住房50万套。发放租金补贴家庭10万户。

  《规划》首次披露了“十二五”北京保障房竣工计划,将竣工各类保障房70万套。

  “十二五”时期,公租房供应数量占到公开配租配售保障房的60%以上,即30万套以上。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公租房将统一建设、设计标准,并根据不同群体的特殊需求,设计单身宿舍、青年公寓和老年公寓等多样化的公租房。

  保障房当年供地当年建

  为了确保100万套保障房的开工总量,《规划》中要求,“十二五”时期,北京安排住宅供地的50%以上用于保障房建设。保障房用地实行“净地”供应,要在供应前就完成征地、拆迁及地上物清理工作,具备当年供地、当年开工条件。

  同时,北京此次还首次明确,商品住宅用地原则上均需配建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不低于30%,在轨道交通沿线等周边区域的住宅用地配建比例还要适当提高。

  保障房优先五类家庭

  关于保障房的分配,《规划》提出,将综合考虑申请家庭人口数量、成员年龄、住房困难程度等因素。引导经适房、限价房轮候家庭优先承租公租房,鼓励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优先配售给老龄、重残、大病、家庭成员多、轮候时间长的申请家庭。

  此前,市住建委曾表示,经适房和限价房的配售范围将调整,优先向一定年龄以上的2人户及以上家庭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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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房准入将动态调整

  本报讯 (记者马力)“工资涨了,物价涨了,保障房的准入标准是不是也该放宽一些。”不少家庭提出,保障房的准入标准应根据实际及时调整。

  在昨天发布的《规划》中明确,“十二五”期间,将结合首都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根据轮候人群数量、市民收入、居住水平以及住房价格等因素,动态调整保障房准入标准,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此次在《规划》中也提出,将充分考虑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的现实需要,兼顾住房保障对象在就业、收入、年龄、资产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等方面的不同,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为保障对象提供更多住房选择。而“未来发展前景”的表述是首次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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