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汇区财政局修订完善政府采购目录
作者:财政 发布于:2012-02-17 10:00:00 来源:财政部
徐汇区财政局近日完成本区2012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编制工作。
2012年目录和标准体现三个特点:一是充分对接市级要求。将货物和工程的集中采购目录标准调整为预算金额300万元和200万元以上,与市级目录标准保持一致,并增加环卫专用车辆、船舶以及预算金额3万元以上的环卫设备、设施等品目。二是扩大服务类项目采购范围。落实“调结构、促转型”要求,2012年集中采购目录中进一步新增了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的社区服务、公益服务、城市维护服务等民生类专业服务内容。三是持续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在进一步贯彻有关节能产品、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基础上,贯彻勤俭节约原则,要求在保证机关运行基本需求的情况下,进一步节减资金和能源资源,合理采购货物和服务,不得采购奢侈品、购建豪华办公用房或者超范围、超标准采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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