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落实四个“进一步” 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2011年,平远县通过落实四个“进一步”,紧紧围绕预算执行,严格落实制度,细化监管措施,财政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一是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体系。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质量,加强了对部门预算追加的审核,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公共经费支出,全面加强了政府性资金收支管理。同时,积极做好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工作,抓好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快非税管理改革步伐,堵塞漏洞,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加快推进“金财工程”建设,初步建成了财政机关内部、上下级财政部门互联互通的一体化财政信息管理系统。
二是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该县严格按省、市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建立执行好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监管责任人和资金使用要求,并积极做好资金使用的报帐制管理、绩效评价、跟踪监督等工作,确保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和发挥最大效益。
三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资金管理。成立财政资金监督审核领导小组和投资审核领导小组,分别对重点项目资金拨付、使用进行监督,对项目投资进行审核,保证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2011年全县重点工程项目累计投入2.38亿元,推动了各项事业发展。
四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审核和政府采购工作。全年共审核基建工程449宗,送审工程造价23425万元,核减873万元,核减率3.7%;审核建设预算项目70宗,送审工程预算18962万元,审定建设预算15197万元,核减预算金额3765万元,核减率为19.8%。全年组织采购230宗,采购金额3793.86万元,比预算金额4046.9万元节约资金253.04万元,资金节约率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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