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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十年成绩:政府采购已经深入人心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3-09 11:2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2年既是《政府采购法》实施第十年,也是小平南巡讲话发表20周年,也是《政府采购信息报》创刊第十年。在这样一个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意义的年份,政府采购信息报社于阳春三月、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在京举办了政府采购春季沙龙,邀请国内多位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齐聚一堂,共同研讨过去十年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已经取得的成绩,并为今后十年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言献策。

  曹富国:市场竞争规则牢固确立
  
  过去的十年是革命性实验的十年。革命性体现在其确立了政府订立合同的一个机制,这跟以前是不一样的,尤其在招标投标领域,更是如此。
  
  招投标之前都是接近标底的中标,像猜谜似的,谁猜对政府的预算,谁就中标。当时虽然有一种竞争的意识,但从根本上看不是市场竞争的模式。所以招标采购法律的出台,牢固确立了一种以市场竞争为基础的交易规则。
  
  十年前,在确立法律制度的时候,实际上我们没有本土的经验,只有国际惯例,把那些国际上的做法一条一条拿过来,充实到制度里头,再加上中国内部体制的一些内容,虽然促成了《政府采购法》,但现在看来,跟建立一个良好的采购制度相差甚远。之后就有一批人在一个很混沌的,甚至是充满对抗的氛围中博弈。大家都没有任何经验,就是在混沌中磨合,进行试验。十年,从刚开始一穷二白的基础上确立制度,我们取得的成就是不容忽视的。以市场为基础的交易规则的建立,政府采购意识的不断增强,甚至所暴露出来的问题,都恰恰说明有了规则、有了尺度。
  
  刘小川:政采影响已遍及全社会
  
  政府采购涉及面很广,不仅仅涉及政府行为和企业经营,而且还涉及老百姓的生活。十年来,我国政府采购事业无论是在操作层面、制度层面、法规层面还是理论研究层面,都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各级政府采购规模增加迅速,中央与地方的相关法规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政府采购的管理方式尤其在管理技术方面已经达到较高的水平。
  
  徐焕东:依法采购已成各界共识
  
  政府采购既往十年的最大成绩,首先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让大家觉得政府采购必须按法定程序去做,否则就会被曝光,这在十几年前难以想象。其次是建立了初步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尽管它不成熟,甚至有点变异。还有这些年确实积累了不少经验,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在研究和总结问题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政府采购的认识,可以从更高、更远、更全面的角度去了解政府采购。
  
  赵英:完成法制化 奠定市场机制
  
  我从经济学角度认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一是要搞好法制化,再者是要尽量利用市场机制。《政府采购法》实行十年,首先解决了上述问题。有法总比没有法好,开始按照法律办事了;在实行中,这十年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也是伴随制度不断深化和细化过程而出现的问题。这些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当然有些问题牵扯到大的改革问题,单靠政府采购改革难以突破。
  
  苏建国:政府采购深入人心
  
  政府采购走过的十年正是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发展最快、最好的阶段,也是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的阶段。作为较早参与政府采购的评标专家之一,我亲身感受到成绩巨大。这不仅体现在采购规模近万亿,而是政府采购这一制度安排已经被社会广泛接受,已经深入人心了。
  
  同时我也深切感受到采购人、中介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这四大块也都在不断进步和发展。首先是采购人,现在都能够意识到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必须通过政府采购的渠道。其次是代理机构从数量少、执业水平低,甚至不按规则行事,逐步成为注重服务质量、努力提高人员素质和树立法规意识这样一个趋好的局面。再次,供应商的维权意识和评审专家执行政策的能力也在不断提高。另外,投标和评审环节日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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