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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采购项目7月启动10月执行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2-09-24 08:3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原标题:安徽省教育厅:规定时限 强化预算执行

 

  近日,为切实做好2012年安徽省教育厅所属单位及院校的政府采购工作,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安徽省教育厅除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还专门召开了院校工作会,督促各单位认真做好预算执行工作。

  负责该项工作的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安徽省教育厅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每年都会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做好该项工作,所属40所院校都能按时完成,预算执行率接近100%。

  合理安排计划 加快预算执行

  《通知》要求,相关院校、单位要科学合理地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抓紧实施已列入本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提前拟订采购项目的实施时间和方案,做好采购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列入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最迟必须在7月底前启动采购程序,在10月底前执行完毕。例如,尽早落实采购资金、及时申报采购项目、抓紧论证采购方案等。

  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项目的院校,也应提前谋划项目实施方案,拟定采购清单,以便项目下达后能立即实施。

  同时,按照安徽省教育厅《转发省财政厅省级政府采购计划实行网上申报的通知》(教秘计〔2006〕174号)要求,通过财政一体化系统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包括各院校自行组织招标的基建、维修项目。对不按规定履行采购审批程序、未经批准自行采购的,安徽省教育厅将根据省政府《关于政府采购中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此前,有3所高校没有在7月底启动采购程序,我们领导非常重视这件事情,前不久刚刚召开了高校预算执行工作会,要求单位抓好预算执行工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目前,这3家已全部启动采购程序,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 该负责人介绍说。

  严格基建、维修项目操作程序

  据介绍,此前各院校的基建、维修项目不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操作,在工程类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之后,安徽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对于经批准同意自行组织招标的基建、维修项目,各院校仍应严格执行安徽省教育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皖教秘〔2010〕74号)。

  其中,工程项目实行招投标的,其土建部分的招投标工作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建设单位有招标能力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投标工作;建设单位没有招标能力的,应委托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招投标工作。而进行招投标工程项目中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以及不进行招投标的工程项目,都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执行,但土建总包的水泥、钢筋等材料和设备除外,以此切实规范基建、维修项目的采购程序。

  该负责人说,安徽省教育厅所属40所院校一年的政府采购规模在3亿元左右,全年政府采购项目都能按时完成,预算执行率接近100%。

  据了解,为推动所属各院校的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安徽省教育厅还专门发文对2011年度省属院校政府采购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授予安徽大学等10所高校"2011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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