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我国将用无人机监测钓鱼岛

作者:胡浩 发布于:2012-09-24 10:14:00 来源:广州日报

7FF5F0C08150F34049E07996BE81FC5B

  获取的影像分辨率高达0.1米 续航能力最大可达16小时以上

  
  据新华社江苏连云港电 (记者胡浩)国家海洋局海域无人机遥感监视监测试点23日在江苏连云港通过审查验收。无人机遥感监视监测技术的推广应用,将有助于丰富和完善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提高对重点海域和重点项目的动态监管水平,增强海洋综合管控能力。
  
  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司长于青松表示,今年年初,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要求“建立全覆盖、立体化、高精度的海洋综合管控体系”.下一步将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海域无人机遥感监视监测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完成沿海各省无人机遥感监视监测基地建设,全面推进海域无人机应用。同时,在深化近岸海域监视监测的基础上,扩大监测内容和范围,全面加强对包括黄岩岛、钓鱼岛、苏岩礁以及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岛附近海域在内的我国全部管辖海域的综合管控。
  
  据介绍,无人机作为一种新型遥感监测手段,弥补了现有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和现场监测技术手段的不足,具有机动性强、成本低、效率高等特点,其所获取的遥感影像分辨率高达0.1米,远高于卫星遥感影像,其续航能力最大可达16小时以上,将成为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重要的信息源。
  
  海域无人机遥感监视监测试点共定制两套无人机及监视监测数据处理等软硬件设备,完成了对江苏连云港全部近岸海域、300余平方公里围填海海域、10余个海岛以及南通近1000平方公里养殖用海海域的航拍,采集了海量的海域空间资源和海域开发利用高分辨率遥感监测数据。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