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青岛:制度先行 实现立体监管

作者:万珍 通讯员 张晓东 发布于:2012-09-21 08:4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青岛市领导在解说员的引导下参观青岛市政采十年成果展

青岛市领导在解说员的引导下参观青岛市政采十年成果展。(摄影/万珍)

  青岛市政府采购工作起步于2001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壮大,其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行为日趋规范,政府采购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也逐步得到发挥。

  "要做就尽力做到最好。"这是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谢宜豪和该市政府采购工作者的一贯作风。在他们的通力合作下,青岛市政府采购工作在2011年的采购规模达到了117.5亿元,在全国五个计划单列市中排名第二。

  健全制度体系 形成良性运行机制

  《政府采购法》是政府采购工作中的根本大法,青岛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政府采购法》积极探索,不断建立健全青岛市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具体来说,《青岛市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青岛市市本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用暂行办法》改变采购单位自行委托代理机构的办法,推行代理机构随机抽取制度,避免采购单位、代理机构与供应商可能形成的利益链,促进公平竞争;《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进行公示制度》规范单一来源采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的通知》规范合同备案管理,落实前期工作;等等。

  从前期的预算编制到日常监督管理,再到后期的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青岛市逐步构建起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财政部等部门规章为支撑、地方规范性文件为辅助的法律制度体系,逐步形成了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的良性工作运行机制。

  构建立体监督体系 规范各方行为

  青岛市政府采购工作一方面逐步建立纵向、横向监督并举的立体监督体系,另一方面,加强对采购各方当事人的监管力度。

  在构建立体监督体系方面,青岛市以入驻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为契机,要求严格按照"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信息发布、统一规范流程、统一交易规则、统一监督管理"的"五统一"制度组织实施采购项目。同时,政府采购各方要加强协调和沟通,逐步建立财政、监察、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公证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的全方位立体化监督体系,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政府采购更加公平、公正。

  在加强监管方面,青岛市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实行随机抽取自动语音通知制度,并对相关人员、专家实行统一封闭制度,要求通用项目实行独立评标,以确保专家评审的公正性。同时,从日常表现到年度考评强化专家评审考核,确保评审质量和水平。对代理机构建立有进有退的动态管理机制,实行业务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对没有通过业务考试或有违规行为的代理机构暂停或取消其在青岛市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资格。2011年,共有6家代理机构被暂停在青岛市代理政府采购业务,3家代理机构由于超资质代理等违规行为被责令整改、警告处罚。

  此外,质疑投诉作为政府采购再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青岛市财政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畅通质疑投诉渠道。在完善质疑投诉程序的同时,建立了网上投诉窗口和曝光台,并与青岛市监察局、审计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形成联动,齐抓共管,加大违规处罚力度,不断规范政府采购秩序。

  完善电子化平台 推进标准化建设

  早在2004年,青岛市就建立了政府采购门户网站,当时的网站只是一个信息收集与发布平台。经过8年的更新完善,青岛市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实现了新突破,逐渐发展成为全市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青岛市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按照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的总体要求,以规范化、标准化为出发点,以完善运行模式、规范采购行为、固化业务流程,以及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为主线,结合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系统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平台,对涉及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网上审批、公开招标、网上竞价等十余项业务流程进行流程再造和规则统一,对每个业务流程以及流程中所涉及的文本材料、程序流程、行为规范实行标准化管理。青岛市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的建成,实现了预算管理、网上审批、网上招标、网上竞价、统计分析等功能,并与电子监察系统对接,监察部门适时在线对11个主要环节进行违规预警管理,进一步增强了电子监控和监督能力;实现"全上网、全流程、全透明"的信息发布管理,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提升了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实现了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制、执行与履约的标准化管理,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推动了政府采购标准化进程。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