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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以制度促规范 确保阳光采购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2-09-21 08:4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广东省清远市财政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清远市财政局一抓制度、二抓宣传、三抓监督、四抓廉政,齐抓共管,努力做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力促阳光采购。

  清远市财政局副局长王洁告诉记者,在抓制度促政府采购管理规范化方面,该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下发《关于建立政府采购当事人廉洁自律承诺制度的通知》等措施,规范各方行为。

  "在抓宣传提高采购当事人认识方面,自今年3月起,我市财政局就携手《清远日报》推出了多期关于政府采购知识的问答方式宣传。除此之外,我们还会选择一些采购任务重的单位,如医院、林业部门,通过现场答疑等形式向他们详细讲解政府采购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他们的从业水平。"王洁表示,在加强代理机构监管促法律法规真正落实方面,清远市草拟了《清远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目前,这一规定正在征求相关各方的意见,以期真正强化对代理机构的监管,构建健康、有序的政府采购代理市场。"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谭庆华补充道,同时,还需完善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制度,加强采购项目台账管理,从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完成、合同备案等流程加强对采购各环节的监督管理。

  而在抓廉政确保政府采购管理安全、有效方面,清远市财政局严格按照风险防范要点,监督检查各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审批等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建立政府采购当事人廉洁自律承诺制度,加大了对相关当事人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促进了阳光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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