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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12年第1号)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7-19 09:13:00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 诉 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
  
  采 购 人: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招标编号:1141STC01054)中,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招标程序存在违法情形,中标结果效力存疑。为此,于2012年3月向本机关投诉。经审查,本机关正式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征求了相关当事人的意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机关于2012年7月4日作出投诉处理决定(京财采投(2012)第9号)。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将投标人注册资金作为评分条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为此,本机关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19条的规定,责令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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