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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电子化采购推广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2-10-10 08:3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原标题[安徽:统筹规划 稳步推进电子化]

安徽省省级电子化<a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一期)项目验收会现场。 src="http://www.caigou2003.com/attachments/2012/10/26757_20121010084127136KE.jpg">

安徽省省级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一期)项目验收会现场。

  近日,为确保各市、县(区)按部就班做好2012年下半年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建设工作,安徽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推广建设工作的通知》(财购〔2012〕163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在原有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试点基础上,增加6个市30个县(区)作为第二批推广应用市、县(区)。至此,安徽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建设推广工作已完成大半,预计到2013年底,安徽省所有市、县(区)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建设工作将全面收官,届时,全省16个市79个县(区)都将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无纸化办公,实现政府采购的高效、公开、透明。

  首批试点推广工作初战告捷

  在安徽省财政厅的指导下,经过近一年的努力,首批试点的阜阳、宿州、蚌埠、淮南、六安、池州、黄山7个市和肥西、金寨、太湖3个县的系统建设推广工作已基本完成,并陆续上线运行。

  针对在首批试点市县系统推广建设、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相关运行完善工作在2012年10月底前圆满完成,安徽省采购处提出,财政内网不完善的,各市、县(区)应根据财政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和系统要求,加快完善网上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申报、业务科室审核、采购科室审批等各环节的流程工作,使之规范、快捷;财政外网未联通的,各市、县(区)应主动协调,完善网上政府采购执行各流程工作,做到既能使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更正公示、中标公告等信息在外网上发布,又能使资金申请资料在内网顺畅传输。

  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以下简称"安徽省采购处")处长宋宝泉欣慰地说,安徽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首批试点推广工作初战告捷,无疑为安徽省未开展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建设的市、县(区)提供了良好的借鉴,也为安徽全省到2013年底完成所有市、县(区)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建设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全面开启第二批推广应用工作

  "今年下半年安徽省将继续扩大系统推广建设范围,在原有试点基础上,增加6个市30个县(区)作为第二批推广应用市、县(区)。"宋宝泉介绍说,推广建设工作采取市、县(区)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安徽省财政厅将结合申报市、县(区)的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和财政内外网建设情况,在征求本地区集中采购机构意见后确定。届时,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将对外公布确定的市、县(区)的名单,安徽省财政厅还将从经费和技术上给予补助与支持。目前,安徽省未开展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建设的市、县(区)正在积极申报中。

  据介绍,安徽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建成后将覆盖16个市79个县(区),待第二批6个市30个县(区)的系统建设推广工作完成后,到2013年底完成其余市县(区)的系统建设工作便是水到渠成之事。因而,安徽省采购处高度重视省内各市、县(区)系统建设的推广工作,在不同阶段制定不同的政策,督促其有条不紊地开展系统建设工作。

  "未列入第二批系统建设的市、县(区),必须在明年上半年列入推广建设范围。"宋宝泉补充说。

  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是"金财工程"财政一体化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纳入安徽省财政厅"金财工程"的总体规划,系统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因而,安徽省采购处要求,各市、县(区)财政局以局领导挂帅,成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本市、县(区)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的具体推广建设工作。同时按照安徽省财政厅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建设的组织模式,将系统建设、推广与实施工作纳入本地"金财工程"建设之中,统筹落实资金、人力、物力,协调快速推进。在推广建设中,还要树立大局观念,求大同存小异,不因个性管理需要而修改系统的共性设计。安徽省财政厅也将定期征求各市、县(区)管理需求意见,统一组织软件功能升级和完善。

  在推广过程中,安徽省财政厅也将组织技术人员奔赴各地开展推广实施培训等工作,加强对市、县(区)推广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推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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