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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一手抓重点项目 一手抓精神文明

作者:黎 娴 发布于:2012-10-10 08:5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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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关负责人在察看该中心代理的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自成立至今,山西省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共完成采购预算金额33.92亿元,实际合同金额29.28亿元,节约资金4.64亿元,平均节支率为14%,签订合同4642份……这是《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近日赴山西采访时了解到的。

  十年来,采购中心把建章立制、创新机制作为重要手段,把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扩大采购规模作为突出目标,把促进廉政建设、治理商业贿赂作为政府采购"阳光工程"建设的核心,以"采购管理精细化、采购行为规范化、采购权责明晰化、采购监督科学化、采购手段电子化、采购人员专业化"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分段式"操作促规范高效

  采购中心是2000年6月经大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于2000年正式挂牌成立,2006年经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由正科级升格为副处级建制。

  目前,采购中心对采购项目实行"分段式"操作,并在此基础上配合机构建设设置科室。各科室的具体分工为:计划管理科接收采购计划;信息科发布采购公告;采购一科、二科落实采购需求、组织项目论证、编制采购文件;招标科组织开标、评标;合同科负责签订并审核采购合同;监督科督促检查履约验收;综合科保障采购中心工作。各科室之间职责明确,在工作中能够相互制约,很好地形成了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

  "'分段式'操作能够使采购各环节相互分离,既做到了责权明晰、运转顺畅,又有效实现了运行机制的法制化、规范化。"采购中心主任林志平认为。

  保障性住房和工程采购是亮点

  2010年年初,大同市政府印发《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保障性住房、重点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范围及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将保障性住房和重点建设工程中的14类42个项目列为政府集中采购品目,具体包括给排水管材、地暖管、分水器、电线电缆卫浴、洁具、地(墙)砖等材料,电梯、二次供水设备和办公家具、教育教学设备、中央空调机组等设备及幕墙、建筑智能化项目、校安工程等,指定由采购中心组织采购。由此,采购中心在全国较早实施政府采购重点工程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并通过不断探索和完善,在这两个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按照《通知》要求,采购中心以"先进、经济适用、质优价廉"为原则,创新工作方法,发挥规模优势,采用以量压价的方法进行招标。在电梯、玻璃幕墙、塑钢窗、外墙涂料、给排水管等项目采购中,在广大供应商的支持下,采购中心精心组织,实际采购价格既不是工程价也不是出厂价,而是中标供应商给予大同市城市建设的合作价。

  林志平用"价格不高档次高、标准不高质量高"这句话概括了这些项目的特点。据了解,从2010~2012年6月份,采购中心保障性住房项目中标金额为8.42亿元,政府重点工程中标金额为11.83亿元,平均节支率为17.74%。

  重视宣传 营造良好氛围

  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普遍认为,要想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氛围,宣传工作非常重要。多年来,采购中心通过各种会议和培训交流的机会探讨工作得失,借助专业媒体、杂志、电视、网站等宣传平台向外界展示采购中心所取得的成效,为顺利开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在规范、高效地完成政府采购工作的同时,采购中心还紧抓精神文明建设。为了打造一支业务精湛、素质过硬的集中采购队伍,采购中心除了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外,还通过多种形式举办各种活动,以增强团队凝聚力。

  2010年10月,采购中心被大同市委市政府授予2006~2007年度"大同市文明和谐单位标兵";2011年,采购中心通过了"省级文明和谐单位"考察和验收,并于2012年4月被山西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和谐单位"称号,成为山西省政府采购系统首家获此项殊荣的单位。

  此外,采购中心还在第七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上获得"全国十佳集采机构(地市级)"、"2011年度政府采购精品项目"、"全国政府采购典型质疑案例"等荣誉。这些荣誉为采购中心举办纪念《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相关庆祝活动书写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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