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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签约12家银行 拓宽融资渠道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2-09-29 08:3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以下简称"陕西省采购资产处")获悉,陕西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签约仪式在西安举行,陕西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苏新泉出席仪式并讲话。仪式由陕西省采购资产处处长薛亚省主持。

  签约12家银行 提供融资信贷

  据了解,在签约仪式上,陕西省财政厅分别与12家银行签订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业务协议。这12家银行分别是: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恒丰银行西安分行、重庆银行西安分行、中信银行西安分行、浙商银行西安分行、北京银行西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成都银行西安分行。

  以往,参加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中标后,往往要先期垫付资金进货,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收到货款,期间常遇到流动资金短缺等问题。政府采购融资服务的出现犹如雪中送炭,消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苏新泉指出,中小企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基础,在增加社会就业、推动科技创新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方面功不可没。当前,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保增长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因此,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意义重大。

  苏新泉表示,在政府采购领域引入信用融资方式,能够帮助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是实现多方合作共赢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和改革,对于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也具有重要作用,因而一定要落实到位。

  政采信用融资可实现三方共赢

  据了解,近年来,陕西省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日益丰富完善,形成了以税费减免、资金支持、公共服务等为主要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

  在苏新泉看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既是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一次探索,也是银行融资产品的一次创新,更是服务企业、帮助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可实现政府、企业、银行三方共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义不容辞、责无旁贷。政府通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功能,利用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的良好信誉,促进中小企业与银行对接,搭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到实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本质在于以政府采购合同为基础,以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信用和国库集中支付为履约保障,由企业向有关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在此基础上,银行融资无须企业提供财产抵押或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条件,且贷款利率远低于一般贷款利率水平,切实减轻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和负担。银行也因此获得了信贷商机,扩大了业务范围,同时因为政府采购项目有预算、国库集中支付作基础,企业还贷有了保障。

  三方联动推进政采信用融资

  苏新泉提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现已正式推开,需要政府、企业、银行相互联动,加强协调,共同推进。

  首先,要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在改革试点过程中不断探索,改进工作方式,多做宣传,借助新闻媒体大力推广融资贷款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

  其次,要明确职责,坚持自愿原则。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要按照"财政引导、市场运行、银企自愿"的原则开展业务。财政部门在构建融资平台的过程中,要服好务、尽好责,为银行、企业牵线搭桥;银行则需提供最低融资优惠率,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最后,要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信贷活动不能只注重形式,要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同时使银行业务不断稳步拓展。只有互利共赢,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才能走得更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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