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军区:明确归口部门 抓好物资进口监管
日前,兰州军区根据《军队物资进口管理规定》和《军队物资进口管理工作正规化建设规定》,结合军区部队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兰州军区物资进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了解,作为军区级单位首次出台的物资进口管理办法,《办法》包括总责、职责分工、进口计划、进口审批、委托代理、供应商选择、进口程序、进口报关、免税监管、统计报告、涉外保密、业务建设等内容,分十四章,共五十七条。针对物资进口管理工作提出了三项要求:
一是要切实重视物资进口工作,进一步明确归口部门和人员责任,严格落实各项进口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各项进口业务行为,抓好进口物资监管,确保依法进口,依法使用。
二是规范进口管理渠道,凡从国(境)外(含国内保税区)进口的除武器装备以外的各种装备、设备、器材和原材料等,都必须归口各级机关军需物资油料部门管理。
三是加大进口工作宣传力度,协调《人民军队报》举办军队物资进口宣传专栏,让更多的人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充分发挥进口政策优势,为部队服好务。
《办法》的出台为进一步规范军区物资进口管理工作、提高物资进口管理质量和保障效能提供了保障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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