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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行86亿地方债纳预算管理 个人暂无法购买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8-02 10:59:00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郑焕坚 实习生吴佳 通讯员岳才轩

  2012年,广东省政府将自行发债86亿元。昨日广东省财政厅在广州召开2012年广东省自行发债工作通报会,正式向各国债承销团成员发出参加广东政府债券承销团、共同做好广东省自行发债工作的邀请。

  南都记者了解到,此次发行的地方债券,将不直接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而是面向各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发行。由于目前各一级市场债券投资机构未将广东省政府债券托管在证券登记公司,因此个人投资者暂时无法购买此批债券。

  具体用途

  财政部(国库司)、广东省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及2012-2014年财政部记账式附息国债承销团成员昨日应邀参加了会议。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曾志权介绍了2011年广东省政府自行发债的基本情况,和2012年开展自行发债工作的工作思路。

  会议透露,2012年广东省政府债券规模控制数为86亿元,其中27亿元用于省级重点项目建设,59亿元用于转贷市县。在债券期限方面,考虑到广东省政府债券投入建设项目均为长期性投资项目,债券期限较长可以获得长期、稳定的债券资金现金流,经报广东省政府同意,2012年广东省自行发债的债券期限结构将安排5年和7年期两种债券,每种债券发行规模各为43亿元。

  此次广东发行地方债,具体用来干什么?曾志权表示,在资金用途方面,广东省将会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将今年的政府债券资金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公益性项目支出,及普通公路发展与重点项目建设。同时,广东省还将继续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和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及时披露和公开债券发行相关信息。

  如何管理

  86亿元地方债券募集后如何管理使用,也是昨日的焦点之一。对此省财政厅负责人表示,2009至2011年,通过财政部代理发行和自行发行的方式,广东省累计发行了5期广东省政府债券,总计金额223亿元(其中2011年自行发债69亿元)。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财政部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纳入预算管理。且每年须由财政部核定各省政府债券额度和期限,各省市拟定债券资金投向建议,报省政府批准同意后向省人大申请预算调整,待省人大批复同意后进入债券发行阶段。“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集的资金要按照经省政府和省人大批复同意的资金分配计划,转贷给相关地市或安排到省级重点项目和部分民生项目,支出情况将全部在当年的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予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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