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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启动专家重选专业工作

作者:王小刚 发布于:2012-08-13 15:3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为完善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管理,上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以下简称"上海采购处")下发《关于重新选报个人专业特长的通知》,要求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包括正式专家、备用专家和退聘专家)须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业分类表》,重新选报各自专业特长。

  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为确保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报专业的质量,本次选报要求每位专家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主要专业,两个次要专业";在此基础上,如确需增加申报个数,应将相关专业经历及业绩情况反映在"超过专业申报规定个数的情况说明"栏中,并经上海采购处审核同意,且最多可增加两个次要专业。此外,随着专家抽取系统的不断完善,在政府采购项目的操作过程中,上海市还将实现对专家的梯队式抽取,即先从以所操作项目所属专业为"主要专业"的专家中抽取,当可抽取的专家数目不足时,再从以所操作项目所属专业为"次要专业"的专家中抽取。

  据悉,在此之前,上海采购处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十部委《关于印发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对原《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业分类表》进行了全面修订。

  其做法为:凡《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已包含《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涉及的专业分类,则沿用其专业分类及条目;凡未包含的,则增加或细化相应的专业内容,编制新的专业分类及条目。此次开展专家重新选报专业工作就是为了实施好修订版的《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业分类表》,以更好地满足评审工作对专家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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