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立法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5-25 10:5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在能源供求缺口日益加大的背景下,浙江省率先在全国范围内立法,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日前,《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条例草案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管理体制、规划、考核评价、发电量配额制、经济激励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今后,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规划编制、项目建设、设施设备购置补贴都可以申请专项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财力状况,在相关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用于可再生能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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