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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开发区:健全管理机制 确保阳光采购

作者:黎娴 通讯员 蔡青松 郭利 发布于:2012-05-25 14:2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a href=http://www.caigou2003.com/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政府采购</a>中心荣获“合肥市2011年度招标投标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图为合肥全市招投标工作会议颁奖现场。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荣获“合肥市2011年度招标投标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图为合肥全市招投标工作会议颁奖现场。

  最近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合肥开发区采购中心”)办事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发现,合肥开发区采购中心每位工作人员都春风迎面、喜上眉梢。喜从何来?

  原来,合肥全市招投标工作会议传出喜讯,合肥开发区采购中心荣获“合肥市2011年度招标投标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获得此项殊荣,是对我们以往工作的一种认可,更是对采购中心继续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水准和能力的鞭策与激励。”合肥开发区采购中心主任闫之文表示。

  合肥开发区采购中心成立于2010年。当年8月,合肥开发区在进行体制改革时,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将政府采购职能从原财务管理中心独立出来,组建了合肥开发区采购中心。新组建的采购中心隶属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开发区的政府采购、零星工程采购等公共资源采购活动及相应综合管理等工作,这为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新的体制保障。

  自成立以来,合肥开发区采购中心始终坚持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不断拓展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制度体系,优化工作流程,加快信息化建设,强化全过程监管,致力于打造合法高效、规范透明的阳光采购平台,多次受到市级有关部门的肯定。

  不到两年的时间,合肥开发区采购中心是如何做出如此优异成绩的?

  完善内控机制 实现应采尽采

  “夯实业务基础,不断完善内控运行制度,建立积极有效的廉洁自律机制,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闫之文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说,他还详细阐述了夯实基础、完善内部控制运行机制的三个思路。

  一是应采尽采,不断扩大采购范围,实现采购规模和效益的稳步增长。在明确政府采购标准、程序、范围的基础上,合肥经开区不仅将财政性投资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还将凡是达到集中采购目录规定的区属国有企业、中介机构、各社区以及并入社区管理的原村级资产等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同时进一步扩大了采购范围。

  “目前,采购中心业务范围除了包括货物采购、零星工程、服务类采购外,还涉及国有资产招租和废旧资产处置等内容,采购规模的扩大为采购中心发挥集中采购规模效益奠定了基础。”闫之文表示。

  二是以建章立制为抓手,狠抓制度建设,为依法合规地进行项目采购创造良好环境。制度法规体系是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根本保证,近年来,合肥开发区采购中心陆续出台岗位职责、信息管理、绩效考核、限时办结等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同时加强每月、每周的业务学习例会,重点围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讨论攻关,分析和优化采购过程中的具体流程,保证了项目招标的顺畅实施。

  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重新修订并施行了各类采购文件范本,实现标准化操作,有效防范采购风险。据了解,经过多次邀请相关专家及组织内部讨论,并借鉴合肥市招投标成功经验,合肥开发区采购中心陆续修订并施行了询价采购文件、谈判文件等通用采购文件范本,逐步提升采购文件的编制专业水平。

  “特别是进一步系统优化项目受理到项目资料归档等各环节,强调工序安排,突出节点时限,理清采购过程存在的风险点,着重详细规定了开评标工作程序、内容、配合、职责,使开评标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合肥开发区采购中心工作人员郭利介绍说。

  主动沟通各方 强化履约监管

  “重采购轻验收”、“重标前轻标后”、“重形式轻实效”是不少采购中心在以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合肥开发区采购中心自执行采购项目以来,就采取措施避免类似情况的出现。

  为了进一步提高标后履约的监管力度,尤其是针对工程采购项目,合肥开发区采购中心引入了“约谈机制”,对极少数履约不给力的中标单位及时配合相关部门约谈,再次重申法律职责、施工管理要求、违约责任及后果,督促签订合同并严格履约,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近年来,采购中心先后组织召开滨河小区农贸市场、青龙潭路施工单位和出口加工区设计单位、学校语音系统中标单位的约谈会,还对办公用品、印刷采购定点单位和安置房定点维修单位进行了分次、分批约谈。”合肥开发区采购中心副主任骆强表示,经过约谈等标后督促方式,提高了中标单位及时履约的主动性,得到了采购单位的一致好评,较好地通过前期防范保证了项目的及时推进。

  主动沟通是合肥开发区采购中心强化标后督促和履约管理的另一个法宝。合肥开发区采购中心先后深入天门湖公租房、联想公租房建设现场一线,加强与采购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联系和沟通,严格要求,热情服务,督促项目按照中标合同约定顺利实施。

  “采购项目完成后,我们要求项目经办人主动提醒和配合采购单位开展项目的验收工作,促使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质保量的产品。”合肥开发区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吉庭俊向记者介绍说,他先后组织相关单位完成了车辆定点维修、办公用品定点采购、安置房定点维修等入围单位的检查验收,针对部分重点项目,还积极引入第三方检测制度,借助第三方力量,加强对采购货物的质量检测,为产品采购再添安全屏障。

  借助信息化 内促管理外树形象

  政府采购是阳光事业,在日常工作中,合肥开发区采购中心不仅追求实质上的“三公”原则,同时要求在形式上也能够体现“三公”的目标。

  为此,合肥开发区采购中心一方面对工作人员行为准则提出了严格要求,另一方面借助信息手段,通过电子化采购完善工作执行体系,实现政府采购规范的常态化、流程的标准化、现场监管的制度化,以提高政府采购公信力。

  记者了解到,合肥开发区采购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托合肥市本级的信息系统平台,目前已经实现了三项功能:一是在开标室配备全程自动监控设备,开发区纪工委工作人员在办公室即可实现对开标现场的实时监控,相关监控资料也已实现了随时调阅审查;二是参照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内部管理模式,结合开发区政府采购实际现状,开发了内部管理软件,对采购情况初步实现程序化、数字化管理;三是依托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专家管理系统,实现了专家评委的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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