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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州政采触角延至乡村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2-05-25 14:5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了解到,广东省高州市2012年第一季度组织实施政府采购70批次,采购金额4385万元,同比增长245%,节约资金199万元。

  近年来,该市不断从广度和深度上拓展采购范围,扩大采购规模。其中2011年该市实际采购规模达到1.273亿元,同比增长51%,节约资金 720万元,全年集中采购总量首次突破亿元大关。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应采尽采促规模增长,依据需要设立部门台账促透明监管,设置采购专员促效率提高,扩容评审专家库促服务更贴心。”高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以下简称“高州市采购股”)股长陈惠华说。

  先易后难 逐步拓展采购范围

  高州市采购股工作人员林媛告诉记者,在扩大采购规模和拓展采购范围方面,该市始终坚持应采尽采的原则,先易后难,逐步将一些复杂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具体来说,货物类采购从办公设备拓展到蔬菜种子等项目;工程类采购从无到有,从维修和装修工程拓展到楼房建筑、园林绿化、地质灾害防治、道路等项目;服务类采购从广告、路牌、标牌制作拓展到工程监理、工程设计等项目。”林媛进一步补充说,在采购范围不断拓展的同时,采购管理也从市直部门延伸到乡镇和村委会。

  设立部门台账 防止拆分采购

  据陈惠华介绍,未设立台账之前,部分预算单位常将应集中采购的项目进行拆分,以各种理由规避政府采购。为了改变这一现状,高州市采购股经研究商议后决定,为每家预算单位专门建立一本台账,将该单位一年内所进行的采购业务登记入册,如此一来,预算单位是否拆分采购政府采购项目便可以一目了然。

  “对于我市的近百家预算单位,我们为每家单位设立一本台账,从限制采购次数入手,如果发现同一采购项目被拆开,一年内超过两次采购以上、累计金额达到招标限额标准的,要求未采购的部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完成的给予通报批评,以堵塞漏洞,规范采购人行为。”陈惠华说,此前高州市采购股就曾通过单位台账查到两家预算单位存在规避政府采购的情况,并中止了正在进行的私自采购,通报批评了已经完成采购的单位。通过严格管理,收效较为明显,现在该市的预算单位都能较好地按照程序依法进行采购。

  设置采购专员 提高工作效率

  据介绍,在2010年以前,因高州市各预算单位的采购管理人员大多是兼职的,并且更换频繁,导致预算单位对政府采购政策不了解,对政府采购操作程序不熟悉,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低下。

  2011年3月,高州市财政局专门印发《关于规范高州市政府采购业务基本操作程序的通知》,要求各单位选用具有较高专业素质、工作认真负责、协调能力和业务技能较强的在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事宜。

  专职人员到位后,各单位政府采购总体情况得到明显改观,政府采购备案资料的回收率相比以前大幅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整体效率也大为提高。

  扩容专家库 服务更贴心

  陈惠华坦言,此前高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人才资源十分匮乏,符合入库条件的人员数量少、专业面窄,评审专家库内只有20多位专家。

  2011年下半年,该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主动邀请、积极鼓励全市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人员加入专家库。目前专家库人数已达80余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专家紧缺的问题,满足了该市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的需要,促进了规模增长。

  同时,高州市采购股还将继续广泛征集专家,壮大专家库队伍,为更贴心地服务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人员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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