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2012年完成政采预算金额9.85亿元
原标题:夯实制度基础 合力提升监管水平
1月16日,在西宁市财政局召开的第二次政府采购议事领导小组会议上,不仅研究商议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西宁市财政局副局长桑淑娥还向与会代表通报了2012年西宁市政府采购工作情况。
据桑淑娥介绍,2012年西宁市完成政府采购预算金额9.85亿元,较2011年的8.2亿元增长了20%。2012年,西宁实际采购规模9亿元,节约0.85亿元,节支率8.2%。随着采购规模和范围的扩增,西宁市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日趋健全,政府采购监管力度日益加大,政府采购的社会认知度越来越高,舆论氛围越来越好。一年的辛勤努力,使西宁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夯实制度基础
2012年,西宁市各级财政部门强化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为全面、准确地了解西宁市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为监管部门指导政府采购工作提供决策依据,西宁市财政局制定下发了《西宁市政府采购报表编报工作评比办法(暂行)》,并针对个别单位进行一对一的辅导,确保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和汇总工作不重不漏、内容完整、真实可靠。
为进一步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管,强化对政府采购方式的监管,提高集中采购活动的效率和服务质量,西宁市财政局制定了《西宁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量化考核暂行办法》和《西宁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方式变更管理办法(暂行)》。
为规范市级单位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西宁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市级单位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并根据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了《西宁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低价跟单采购的暂行办法》,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降低了采购成本,节约了财政资金,克服了短期内重复审批、重复操作、重复招标的程序,缩短了采购时间,方便了采购单位。
桑淑娥表示,西宁市财政局还将国家、青海省及西宁市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汇编成册,编印了《西宁市政府采购制度汇编》,发放到各采购单位,以方便他们掌握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提高依法采购意识。
多举措强化监管
在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过程中,西宁市财政局采取了多种途径和方式,效果显著。
为加强社会监督,该局聘请了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桑淑娥介绍说, 2012年,西宁市财政局共聘请了12名市级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市级政府采购监督工作。
该局对定点纸张和耗材、定点印刷及公务用车维修、汽车装潢的定点供应商进行了考核。为加强对西宁市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的管理,依据《关于印发西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采购供应商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西宁市财政局联合市监察局、审计局对2010~2012年度的52家西宁市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进行考核,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依法采购,阳光操作"进程。
西宁市财政局还开展了政采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及调研工作。通过检查,查找采购单位在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掌握政采监管中的薄弱环节,督促采购单位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通过调研,认真听取各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专项检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订整改方案,完善相关制度。
直面工作不足
成绩已成历史,问题亟待破解。桑淑娥指出,与发达地区成熟的政府采购制度相比,西宁市政府采购工作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政府采购无论是规模还是行为规范上,都未达到制度设计的预期目标。
她说到,政府采购规模偏小、实施范围偏窄的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不少购买性资金仍游离于政府采购监管之外。一些采购单位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自行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等规避集中采购的违规现象仍时有发生。
因此,她希望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能给政府采购工作更大支持,对未进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项目,不予拨付资金。同时,还要求财政局各业务处室下发追加预算通知时,将其中涉及到政府采购的内容转发至西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以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能够从源头上掌握各单位采购动向,逐步解决上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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