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湖北鄂州:5个人完成采购金额9283.3万元

作者:王莉 通讯员 刘官权 发布于:2013-01-23 13:1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原标题:湖北鄂州:以大项目为抓手 采购额增长八成多

鄂州市<a政府采购中心业务交流活动现场。 src="http://www.caigou2003.com/attachments/2013/01/26757_201301231321191l422.jpg">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交流活动现场。

  5个人,一年完成采购金额9283.3万元,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2012年,湖北省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就取得了这样的成绩,实现采购额比2011年增长85.35%。

  "在做好常规项目的基础上,2012年我们重点抓了'清洁乡村'工程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建设、'班班通'教学设备和中央医疗补助等大项目,使得采购额实现大幅增长,也赢得了采购人肯定。"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12年该中心还竭力实现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办事透明化和服务效率化,注重落实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进而使采购中心的规范化水平迈上了新台阶。

  采购额逾九千万 平均节支近两成

  据统计,2012年采购中心共开展集中采购活动353次,实际合同金额9283.3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774.3万元,平均节支率达到19.11%。

  "2012年,在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的监督和市直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下,我们坚持规范、高效、公正、廉洁的工作理念,确保了政府采购项目优质高效地完成,政府集中采购的功能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该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2012年采购中心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注重强化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建设,严格执行法律程序,精心组织各种采购活动。与2011年相比,采购次数增加53次,采购金额增加4274.8万元,资金节约额增加997.2万元。

  同时,采购项目进一步丰富,安全设备、水面打捞设备已纳入政府集中采购。在服务民生方面,采购中心完成了鄂州市政法委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软件、环境污染监测设备、梁子湖区和华容区中央医疗补助项目以及"清洁乡村"工程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在服务"三农"方面,完成了国土整治办公室占补平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保障公共安全方面,完成了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和双港大桥超载动态监控系统工程采购。

  另外,采购中心十分重视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的服务保障作用。除了成功完成年度公务资料印刷、公务用车维修和保险、2013~2014年度鄂州市党政机关出差定点饭店接待资格及会议定点饭店接待资格等定点采购招标外,采购中心还首次对公务车辆定点加油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在给供应商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为采购人提供了更简易、快捷的服务。

  规范采购行为 五举措增强透明度

  在做好扩面增量工作的同时,采购中心一直把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增强工作透明度作为加强纠风工作、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来抓。通过规范工作程序、细化科室规章,各职能部门按照链条式工作流程进行操作,该中心建立了一套职责明晰、分工明确的内部制度体系,保证了政府采购项目运作的透明性与公正性。

  "集中采购机构是政府的一个形象窗口,工作中应当小心谨慎,避免争议,力争做到阳光采购。"该负责人介绍说,为了从源头筑起反腐倡廉的长堤,采购中心采取了五项措施,切实做到监督与落实同步。

  其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全部上网,全国各地的供应商均可以免费查阅、下载和使用。据了解,2012年采购中心主动公开信息361条。其中,网上增加或变更政府采购信息357条,新闻媒体公开信息4条。"通过公开,既可以促进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又能制约暗箱操作行为。"该负责人表示。

  其二,实行评标专家临时、随机抽取,在开标当天由采购中心、财政局相关人员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通知评标专家,要求其按时到采购中心评标室进行封闭评标,从而在时间、机制方面避免了外界影响评标专家的公正评审。

  其三,实行开标、评标现场音视频录音录像监控,全程监督开评标过程,以促进开评、评标现场的言行规范。

  其四,评标结果同时在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和湖北政府采购网公示,接受供应商、公众的监督和质疑。

  其五,完善采购文件系列标准范本。该负责人表示,通过邀请专家网上论证重大项目和复杂项目,采购中心建立了重大项目招标文件会审制度,从编制招标文件入手,促进招标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

  该负责人还表示,2013年,采购中心将从加大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加强法规和业务素质培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三方面发力,进一步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