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公务卡月透支额不超5万
个人公务卡,月透支额不超5万
合肥市公务卡,由单位公务卡、交通公务卡和个人公务卡组成。单位公务卡,主要用于个人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外的公务报销业务。交通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公务车驾驶人持有,主要用于高速公路通行费支付业务的信用卡。个人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每张个人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个人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保管。
17项公务消费,“强制”刷卡
17项公务消费必须用个人公务卡进行结算,其中,包括了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
在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公务支出;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签证费、快递费、停车费、出租车费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可暂不使用个人公务卡结算。因特殊情形确定不能用个人公务卡结算的,应事先报经单位领导批准。原则上同一持卡人信用消费单笔不得超过2万元,月透支余额不得超过5万元。持卡人在执行公务中原则上不允许通过个人公务卡提取现金。
交通公务卡,一辆公务车一张
交通公务卡是可用于单位公务车高速公路通行费支付的个人公务卡。交通公务卡由市直预算单位组织本单位公务车驾驶员统一向发卡行申请办理,申办成功并经预算单位核实确认后,发卡行将预算单位持卡人姓名和卡号等信息统一录入公务卡支持系统进行管理。
交通公务卡持卡人为单位公务车驾驶员,一辆公务车只能办理一张交通公务卡。高速公路通行缴费、票据取得方式等由市直预算单位与发卡行商定。交通公务卡其他事项按照个人公务卡管理规定执行。
单位公务卡,不允许透支和提现
单位公务卡由市直预算单位向发卡行申请办理,一个单位只能办理一张,替代现金结算。单位公务卡不允许透支和提现。单位公务卡由本单位出纳人员持有、妥善保管和使用。单位公务卡密码由财务主管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员掌握,严格保密。单位公务卡的资金来源,仅限于单位从合肥市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转入的资金以及本单位个人公务卡或所属实行报账制单位的单位公务卡退回的资金。
非本预算单位工作人员,不可以纳入个人公务卡管理范围,不可违规办理个人公务卡报销业务或查询、泄漏本单位个人公务卡持卡人的私人交易信息;严禁持卡人违规使用个人公务卡、恶意透支、拖欠还款或将非公务支出用于公务报销;严禁发卡行对外泄漏与个人公务卡支出有关的各种数据资料。(任金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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