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港管委会2011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关于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2011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及下属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2011年支出情况
2011年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三公”经费支出144.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1年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因公出国(境)团组2次, 4人次,支出45.4万元。主要用于6.86万元赴德、意考察内河航运、专网信息化与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建设; 38.51万元赴美、加、韩参加“两江合作论坛”国际组织会议。
(二)公务接待费
2011年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21万元。其中:主要用于8万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5万元国际访问接待工作;4.5万元大型活动接待工作;3.5万元外省市交流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1年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车辆实用数为11辆,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7.69万元。其中:车辆购置2辆2L排气量公务车,支出40.9万元(含车辆购置税3.34万元),主要用于购置车辆。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36.7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及过路过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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