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中生可选修大学课程 入高校后认定学分
本报讯 日前出台的《浙江省高等学校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开发开设大学先修课程的指导意见》指出,高中生将可以选修大学课程,引发广泛关注。浙江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相关负责人5日表示,高中生所修学分,在升入相应高校后可获认定;目前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已正式与普通高中合作开发开设五门选修课。
深化课改加强选修
据介绍,浙江省2006年起开始高中新课程改革,但没有改变教学过度应试、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局面,新课程理念还未转化为学校办学和教师教学的自觉行动。
选修课程是高校面向普通高中生,在高中阶段开设、供高中生选修、达到大学学术标准与学业水平的课程。高校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开发开设大学选修课程,一方面是为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另一方面是为引导学生自主选择、自主学习、自主发展。所以,2012年秋季,浙江省在普通高中全面启动深化普通高中课改,加强选修课程建设,开发开设各类选修课程。
一所高校已开课
根据规定,选修课程主要分为知识拓展、职业技能、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四类。学校要根据本校、本地区实际,利用各类资源开设课程。其中,知识拓展类课程比例不超过60%;职业技能类课程比例不少于10%。每学期选修课程课时比例不少于总课时的20%。
经过论证,学校开设课程需从三个因素进行考虑:首先,先修的课程要紧贴生活技能,争取让学生“学有所用”;其次,选修的课程可以对接高中的学习知识,让学生的高中必修课和选修课能够起到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作用;再次,选修课程为培养学生的兴趣,从高中起就培养学生的职业倾向。
据介绍,目前,正式与普通高中合作开发开设选修课的高等院校只有一所,即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该校目前与萧山第六高级中学、杭州二中合作开设职业技能类先修课,选修的学生都是高一学生,开设有《社交礼仪》、《明日导游》、《小小救生员》、《中餐厨艺》、《西餐厨艺》等五门课程。
学分可获高校认定
根据《意见》,合作学校应设立学分认定委员会,负责学生学分认定工作。学生参加选修课程的学习,实际修读课时数不少于规定课时数三分之二、学习过程表现良好、通过学校组织的考核合格者,即可取得学分。学生升入开发开设先修课程高校学习,先修学分经所在高校审核通过后予以学分认定。
据介绍,随着选修课程建设的推进,将逐步建立全省性的课程审核和学分认定制度。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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