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调整百项行政审批事项
南都讯 记者黄怡 通讯员韩雪峰 广东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再度先行一步。近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正式印发,批准广东对100项行政审批事项作出调整:一是同意在我省区域内停止实施66项行政审批事项,二是同意下放3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层级。此前,省政府分别于7月和9月公布了第一、二批调整审批事项目录,共对383项审批事项作出调整。
32项职能逐步向社会转移
据悉,批复停止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主要包括:取消或向社会转移一部分对经营活动、设立相关企业的审批和机构、人员资质资格核准、认定及证书核发事项。包括鲜茧收购资格认定、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对台小额贸易公司设立审批等34项行政审批事项,目的是降低准入门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批复明确将软件产品登记、资产评估机构年检、旅游饭店星级评定等32项职能逐步向社会转移,由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目的是减少政府管制,充分发挥其他社会主体的协同治理作用,进一步厘清政府与社会的边界,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治理模式。
下放至省级或省级以下政府管理层次的审批事项主要包括:能源、交通、原材料、机械制造等投资项目核准,区域性、地方性企业设立、经营活动立项审批等。如将原属国务院部门实施的50亿立方米以下(含50亿立方米)非跨省天然气管道项目核准、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等19项审批事项下放到我省实施;同意将原属省级实施的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审核确认等15项审批事项下放到市、县政府实施。
将建立审批事项动态清理机制
据悉,广东将认真贯彻国务院决定精神,用足用好中央赋予的政策,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先行先试工作与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强化监管和服务。努力成为全国“行政审批项目最少、服务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审批过程最透明的先行区”。
接下来,广东将狠抓改革事项落实,全面推进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争市级明年一季度、县级明年上半年基本完成改革。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实行分类分步转移、有序推进,确保相关事项“转得出、接得稳”。已经具备条件的事项,尽快实施转移;基本具备条件的事项,进一步创造条件,逐步实施转移并明确分步骤分阶段的工作安排;暂不具备条件的事项,加快培育社会组织,给予一定的转移过渡期并明确过渡期内的管理安排。
此外,广东将出台《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管理,严格按《行政许可法》设定和实施许可事项,建立审批事项动态清理机制。
同时,切实加强政府日常监管。在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转移力度的同时,按照宽准入、严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日常监管体系,尽快制订出台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事项监管的意见,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各相关部门分头逐项制订监管办法,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强化工作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强化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推进“阳光审批”,加强社会监督。
解读
导游年审取消
旅游饭店星级由行业协会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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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布的目录看,“导游人员年审”将在广东省停止实施,“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等事项,将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广东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姚霖尹认为,旅游市场尚存在部分法规跟不上等情况,导致旅游市场鱼龙混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等职能由县级以上地方旅游行政部门执行变更为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体现了“小政府大社会”的职能转变。姚霖尹指出,虽然这些职能现在落在了行业协会身上,但具体如何运作还有待形成完善机制,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应当做好合理分工,明确责任。
而对于这些变更,旅游行业人士也存在疑问,有旅行社相关负责人认为,导游不太可能变成终身制,如果取消年审的话,可能会改变具体审查方法,例如采用检查、复核等方式。该负责人还表示,现在的导游年审制当中会涉及到培训等环节,而这些培训内容对导游自身业务的提高也颇多助益。此外,还有业内人士担忧,如果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交给行业协会,要做好相应的衔接和规范,以免出现评定门槛降低、旅游景区质量下滑的状况。
2
大型游乐设施改造单位
质监部门不再审批资格许可
此批目录显示,“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改造单位资格许可”将在本次调整中取消,相关事项通过制造许可进行管理―――由取得相应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格的单位,或其授权或委托的单位直接实施相应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活动。
大型游乐场设施涉及公共安全特别是儿童安全。据今年广东省质监局对全省大型游乐场设施所做抽检报告显示,游乐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原因在于:个别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单位对安全监管的重视和投入不够,游乐场安全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配备不足、有无证上岗的现象存在,个别游乐场设备安全提示标识不够明晰等问题。
“这次改革主要是简化,明确责任主体。”广东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此次改革,主要是转变政府职能,而取得制造资格的企业本身也肯定具备维修的能力,“比如电梯制造厂,既然能制造各个部件,肯定也有维修的能力。”将维修资格并入制造许可后,也是明确了责任链条,落实责任主体,避免一旦发生问题,找不到事故的相关责任人。
同时,省质监局下放了游乐场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权。安全管理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考核以后将交给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认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并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管。
3
对台小额贸易公司设立、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审批取消
此次中央同意在广东区域内停止实施的66项行政审批事项中,其中就包括“港澳航线水运服务企业的设立、变更核准”、“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初审”、“对台小额贸易公司设立审批”、“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审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审批”等内容。此外,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都将从国家下放到广东省。
广东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周林生表示,上述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均有利于降低项目投资门槛,“减少了到中央走一个来回的成本和繁琐的程序,对于企业投资肯定会起到积极的刺激作用”。中央此次将部分市场准入权限逐步下放到地方政府,这不仅可以提高地方政府的发展自主权,而且可以提高广东的行政效率效能,对于广东也有一定的激励意义。
不少专家认为,项目投资门槛的降低,有利于进一步刺激企业投资,特别是激发民营企业的活力。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汪一洋表示,此次中央同意广东在省内停止66项行政审批事项,还有同意下放3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权限,“加上此前两批行政审批项目改革,前后共三批行政审批项目改革,对于广东优化行政环境、降低市场门槛、提高行政效率、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一个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无疑将起到重大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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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横琴前海部分投资5亿美元以下项目审批权下放广东
此次中央下放广东的权限还包括“在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新区和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内,《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5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国务院专门规定需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的项目,其他的审批权限由国家发改委下放到广东省投资主管部门。
有专家表示,这无疑将成为广东南沙、横琴、前海三大国家级开发区的体制新优势之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的,是要使广东在新阶段形成新的体制优势,要使广东在成为市场经济发达地区的同时,也成为市场经济体制最完善、营商环境最为优越且有保障、最法治化国际化的地区之一”,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汪一洋表示,此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远非终点。
专家意见
《行政许可法》
预设了地方差异性 粤充分运用了规则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被形象地称为政府“革自己的命”。广东为何向国务院提出行政审批改革“先行先试”的申请,向自家政府头上“开刀”?背后的法理依据和相关程序又是如何?南都记者了解到,一方面《行政许可法》已经为各地差异化配置行政许可资源提供了依据,另一方面,中央批准广东“先行先试”调整100项行政审批事项,这样的做法仍属罕见。专家表示,广东在法律框架内,充分运用规则,体现出在创建体制竞争力时的灵活性。
“部分调整很有广东‘地方特色’”
2003年通过的《行政许可法》,是此前数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为符合条件可以不设行政许可的,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建顺曾参与《行政许可法》的起草调研,他昨日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行政许可法》确立的重要原则,就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来配置行政许可资源,体现了“有限政府”的概念。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实际上预设了行政许可的地方差异性”。杨建顺说,各地的实际并不一样,广东这一“先行先试”的举措,可以让相关制度设计更具有科学性。他举例说,批准停止实施的“港澳航线水运服务企业的设立、变更核准”、“对台小额贸易公司设立审批”等事项,都很有广东的“地方特色”,因广东港澳台事务繁多。
杨建顺表示,行政许可一般在市场失灵的时候介入,应该起到补充性的作用。广东的做法,体现了在创建体制竞争力时的灵活性,也体现出地方政府的执政认知,让市场充分发挥活力,在市场准入上扩大了市场主体的能动性。
“已经有好几个省要来‘取经’”
杨建顺表示,在一些普遍性问题上的“放权”,则具有探索和试点意义。比如二手车市场的问题,现在各大城市交通压力普遍比较大,二手车市场兴旺。国务院批准在广东停止实施“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给了市场充分的空间,试点结果具有推广价值。
“我国在立法和改革的过程中,重大决策模式之一就是‘先行先试’”。杨建顺说,例如《行政处罚法》中的“罚缴分离”规定,也是在广东试点,效果很不错,就确立下来了。改革开放的前沿广东,在试点方面作出了很多的贡献。
“批准地方‘先行先试’调整百项行政审批项目,不敢确定是否第一次,但很罕见”,省相关部门的知情人士表示,此前也有地方向中央申请过事权下放,但数量不足以与此次广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相提并论。消息传开,“已经有好几个省来打听,要过来‘取经’”。
杨建顺说,希望广东成为各地的榜样,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他建议,在行政审批事项停止、下放的同时,必须注意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下一级政府、社会组织有能力承接。将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该“成熟一项,改革一项”,成为常态化的机制。
采写:南都记者 郑焕坚 任先博 伊晓霞 刘倩 实习生 吴佳(除署名外)
(原标题:广东先行先试 停止实施66项、下放34项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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