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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细化评审备案 厘清各方责任

作者:王小刚 发布于:2012-11-07 10:0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丹东市的"政采项目评审结果备忘稽核制度",要求对专家评语、打分依据、供应商报价、围标串标、废标理由、中标结果等主要项目全部进行备忘稽核,而这只是该市细化备案工作中的一环。

  10月31日下午,丹东采购办工作人员宫鸿亮给记者看的一套采购项目备案表,较为充分地展现了该市政采监管的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这套备案表的第一页,是丹东采购办发给该市采购中心的《集中采购通知单》,载明了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和采购方式,要求采购中心"按规定程序,依据《政采实施申请表》明确的采购要求发布信息、组织采购活动"。随后即是《政采实施申请表》,载明了项目名称、数量、计划采购时间、预算资金、采购项目清单、申请事由及对项目应达到的技术或服务等方面的要求,由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盖章确认。之后,《政采供应商资质情况审查报备表》对参与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了备案;《评审专家抽取情况备忘》则对专家的专业、专家及候补专家代号、专家通知情况进行了备案,并由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代表、采购办监管员签字,采购办主任盖章;之后是《专家签到簿》和《供应商围标串标行为认定书》备案。

  由于这个备案项目采用的是竞争性谈判方式,两家供应商两次报价均超预算,因此在《采购项目评审结果及主要事项备忘稽核表》之后,是《重新组织政采活动申请表》,继之便是新一轮的《政采供应商资质情况审查报备表》、《专家抽取情况备忘》、《专家签到簿》和《供应商围标串标行为认定书》。而最后的《采购项目评审结果及主要事项备忘稽核表》,不同于上一张"稽核表"注明的是"废标理由",这次注明的是"成交供应商名称",表明重新组织评审成功。

  通过这一套备案表,一个项目的全过程便被细致地记载下来、留下痕迹,并将留存15年。"这个期间,发生任何问题,我们都可以随时调阅备案资料,厘清各方责任。"丹东采购办主任隋玉生表示。已在该办工作十余年的王畅音也深有感触地讲道:"政采监管工作必须要有足够的细心和决心,否则就会乱了头绪。这项工作做得久了,其实也很有意思,也是一种自我的实现。" (王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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