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13年采购逾7亿元
原标题:山西吕梁:13载耕耘 规模年增80%
成立13年来,山西省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通过建章立制和规范流程,使该市集采工作步入发展的快车道,采购规模以每年80%的速度增长。同时,节约资金、预防腐败和对财政改革的辅助作用也越来越显现,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赞许。
据悉,采购中心是1999年成立的,2002年开始全面铺开各项工作。
成绩斐然 13年采购逾7亿元
"《政府采购法》颁布并实施后,我们的工作也翻开了新的篇章,在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操作流程、降低采购成本、创新工作思路、规范日常行为、培训专业队伍等方面都有新的突破,实现了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飞速发展。"采购中心负责人表示。
据不完全统计,采购中心成立13年来,累计组织经济建设、科教文卫、社会保障、三农、政法等项目采购2000余次;圆满完成了该市矿山救护队救灾物资储备采购、瓦斯监控中心抢险救灾检验设备采购,以及地震防震减灾应急指挥系统、市委党务内网工程、"金税"和"金审"工程等一批事关吕梁社会事业发展的大项目采购;累计采购金额达73000万元,节约财政资金8000余万元,综合节支率为11%,取得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制度先行 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自成立以来,采购中心先后出台了8项内部规范办法,如《吕梁市政府采购试行办法》;确定了操作规程及内控制度18项,如《行政事业单位参与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制定了廉洁采购制度4项,如《吕梁市政府采购廉洁采购"十不准"》等。
2012年以来,采购中心结合实际需要,又出台了《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操作规程》等4项具体操作办法,进一步强化了采购操作制度体系。"这些制度和办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建立健全了我市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体系。"该负责人认为。
严格把关 采购行为力求规范
近年来,采购中心通过主抓三个方面的工作来提高规范化程度。"一是保证操作环节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招标文件科学规范、资格预审确保无误、内部流转高效有序;二是严格坚持'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的工作理念,确保采购项目按进度完成,没有延误。"采购中心负责人介绍说。
"第三方面的工作是监督体系的完整设置。"该负责人补充说,一方面,采购中心加大了对采购需求的审核力度,严格杜绝指定品牌的现象,有效控制技术参数的倾向性,缓解了采购周期长、效率低、废标率高等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健全供应商诚信考核制度,使供应商信息库得到了充实完善,同时,通过严格执行年检、投标保证金及中标保证金制度,有效约束了供应商的投标及履约行为。
"此外,采购中心还建立了评审专家考核制度,要求对评审过程进行完整的档案记录,实践效果很明显。"该负责人说。
主动公开 采购细节规范透明
公开是"阳光采购"的防腐剂。为了提高采购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采购中心首先将所有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各类信息公告发布年均达到68条。
采购中心还引进了沟通机制,注意加强与采购单位的事前沟通,从接受委托开始,包括制订采购方案、编制招标文件、确定操作办法,站在采购单位的角度,就项目的技术性、合理性、适应性以及采购需求等方面,对接受委托的采购计划与采购单位的工作性质是否匹配等进行调研论证,优化项目设计,保证招标文件编制的合理性与有效性。
在开评标环节,采购中心除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精确把握招标资质要求、技术参数响应程度、最低价中标原则之外,还力争评标指标清晰透明,将评委的自由裁量权降至最低,有效避免了供应商宣泄式的质疑和投诉,连年保持零投诉的纪录。
据了解,2010年采购中心还启动了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信息系统建设。可以预见,系统建设完成后,采购中心的工作透明度将进一步提升。目前,该平台已完成了前期招标工作,进入运行调试阶段。
13年来,采购中心各项工作多次受到吕梁市委市政府的表彰,连续七年被授予"精神文明单位";2009年以来连续荣获"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在13年的辛勤耕耘过程中,我们深知没有规范作为基础,就无法实现阳光采购。为此,我们将借力电子化手段,为政府采购事业发展谱写更绚丽的华章。"该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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