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将法律服务纳入政府采购
作者:jlr 发布于:2013-02-21 10:5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为湛江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其代理费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按照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从近日公布的《湛江市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采购法律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为《办法》)获悉。
《办法》规定,湛江市法制局会同市司法局和有关工作部门负责市政府及工作部门法律服务的采购。湛江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负责法律服务采购工作的监督。
《办法》明确,政府及工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先由市司法局对报名投标市政府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初审后,再由市法制局会同市司法局和市财政局遵循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统一采购。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