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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展残疾人庇护产品政府优先采购试点工作

作者:张旭东 发布于:2013-02-21 11:07:00 来源:浙江政府采购

  日前,浙江省财政厅与浙江省残联、民政厅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残疾人庇护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及制定庇护产品目录试点工作的通知》,选取杭州市西湖区、宁波市海曙区、温州市鹿城区、嘉善县作为全省试点,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示范先行”的思路,积极探索残疾人庇护产品目录制订及政府优先采购工作。
  
  据悉,该省现有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残疾人近14万人,他们就业竞争力弱、参与社会活动能力缺乏,长期处于家庭看护的封闭状态。开展本项工作,对于提高残疾人康复和社交能力,实现残疾人庇护性就业,进而减轻社会和家庭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这是该省政府采购工作在制度层面首次对接残疾人权益保障事业;也是省财政厅践行科学理财观,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两富浙江”建设的积极实践。试点工作为期半年,浙江省财政厅将会同省残联、民政厅于2013年7月对试点成果进行总结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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