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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围绕绩效管理提高采购效益

作者:鲁 欣 发布于:2013-02-25 09:1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意见》

  今后,山东省在制定新的政府采购制度办法时,必须把加强绩效管理放在首要位置,不仅要使规章制度清晰明了,而且要确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坚持务实、高效标准,维护规章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这是日前山东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的要求。

  "2013年,我省政府采购工作将以提高采购质量、效率和效益为中心,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主线,紧紧围绕全省财政'绩效管理年'活动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规范市场监管,加强绩效考核与问责,推动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高效、健康发展。"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董苏彭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说。

  争取采购规模年均增长25%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意见提出,要增强政府采购改革与其他财政改革的协同配合,使政府采购更好地服务于公共财政管理。

  具体来说,加强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的协同配合,努力做到政府采购预算"应编尽编",着力减少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特别是要积极推动将财政性资金工程、民生、公共服务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有条件的可以积极推动金融存贷、公共服务以及竞争性分配等项目实行政府采购。"董苏彭介绍说,山东省财政厅的目标是争取实现全省采购规模年均增长25%以上,不断提高采购规模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力争2015年达到20%。

  同时,加强政府采购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协同配合,积极探索项目评审与采购论证相结合的评审机制;加强政府采购与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协同配合,制定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标准;加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与预算单位的协同配合,增强对预算单位的培训和指导;加强行政监管与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的主导作用,建立行政管理与市场资源配置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年内出台政采管理办法

  以制度建设促进政府采购事业发展是各地的重要工作。据了解,《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计划于年内出台。"届时,我省将构建以《政府采购法》为根本、以《办法》为依据、以相关专项制度为补充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做到行为有约束制度、问题有解决措施。"董苏彭解释说。

  意见提出,山东省财政厅将结合《办法》的出台,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涉密项目采购、供应商质疑、协议供货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办法》为契机,对照和梳理现行的各项制度,围绕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对相关制度进行补充或废止,要把制度建立在规范可行的基础上和实时高效的目标上。

  此外,还要借《办法》出台的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积极落实,减少误解和论证磋商的时间,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创建良好的工作氛围。

  对代理机构激励淘汰并举

  意见第四条提出,年度考核既是规范采购代理机构行为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落实从业人员考试、培训、持证上岗和代理机构资质认定、备案、不良行为通报等一系列制度措施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山东省不断加大采购代理机构年度考核工作力度和深度,加强对从业人员考试培训和采购代理机构资质信息电子化管理,加快推进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职业化进程。

  "下一步,我们要研究建立采购代理机构激励机制和淘汰机制,严格规范其行为,增加带有约束性的激励措施和办法,真正体现年度考核优秀的激励作用,正确引导采购代理机构做到公告全面准确、开标规范有序、中标公平合法、答复质疑有理有据,切实减少投诉问题的发生。"董苏彭如是说。

  在评审专家管理方面,山东省将尝试级次管理,区别评审专家的优劣,鼓励采购代理机构更多地使用优秀专家,从而实现采购项目高质量评审,建立评审专家优胜劣汰机制。

  力争节能环保采购比重逾90%

  意见提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和信用担保业务,最大化运用好政府采购信誉,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的实际难题,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创造有利条件,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力争2015年各级各部门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30%以上由中小企业分享。

  同时,要全面落实支持节能环保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措施,及时汇总、公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和评审加分办法,力争2015年全省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占同类产品采购总额的比重超过90%。

  另外,完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批流程,研究建立进口产品采购目录,在提高审批效率的同时,加强监管,依法保护本国产品和促进本国企业发展;探索建立健全扶持专利产品、新型产品、新兴产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制度措施,充分挖掘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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