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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海2012年全年采购规模达23.73亿元

作者:王小刚 发布于:2013-02-22 09:5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原标题:内蒙古乌海完善审批方式促规范

  2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科长蔺勇才向《政府采购信息报》介绍了该市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情况。

  据悉,2012年,围绕该市经济建设大局,乌海市财政局科学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强化目录的可操作性和执行的严肃性,确保了政府采购项目的"应采尽采",全年采购规模达23.73亿元,节约资金1.89亿元,节支率7.36%。

  报账须附政采手续

  蔺勇才表示,2012年,按照《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规定,乌海市财政局加强了对各采购人的监管工作,规定政府采购目录以内及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同时,对所有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各单位在办理报账手续时,必须附政府采购相关手续,否则国库支付局不予办理付款手续。此外,该市去年对采购过程各个环节都加强了管理。

  通过这些举措,该市实现了政府采购程序与国库集中支付的有效衔接,确保了政府采购资金的安全运行,并提高了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

  完善采购审批程序

  据介绍,去年,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审批手续,经乌海市人民政府同意,该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公布2012~2013年乌海市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该文件规定:采购人在政府采购申报过程中,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采购项目、采购预算、资金来源及采购方式等内容,同时附相关批准材料(如市长会议纪要等);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类项目采购预算一次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须经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并按照评审报告(最高限价)出具《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市财政局出具的《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办理招投标手续;对应当公开招标而申请采取其他方式的,采购人在采购活动申报前,须写出详细说明及变更理由,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签注意见,经分管财政副市长批准后,方可由市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蔺勇才表示,政府采购审批程序的完善,不仅增强了采购人依法采购的意识, 而且提高了政府采购的办事效率。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另据了解,乌海市去年还积极推进了政府采购的信息网络建设,以实现采购管理各环节通畅、运行功能完善、操作交易公开统一、全过程监控和网络安全可靠为目标,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监督管理部门电子系统为一体,努力促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2013年,自治区财政厅将在全区各盟市全面推行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的开发运行,对采购计划审批、合同备案、信息统计、专家管理等实行电子化管理,十分有助于优化政府采购监管手段,减少人为因素干扰,提高采购工作效率。我市将全力跟进这项工作。"蔺勇才最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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