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启用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功能模块
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消息,该中心开发的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功能模块拟定于2012年11月30日凌晨零点起在深圳市区网上政府采购统一平台正式上线启用。
关于启用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功能模块的通知
深府购〔2012〕17号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的规范管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开发了合同备案功能模块,拟定于2012年11月30日凌晨零点起在深圳市区网上政府采购统一平台正式上线启用。为确保相关系统功能正常运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对应当进行合同备案管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在系统中予以标识。
二、采购单位在报送合同备案资料前,应当先登陆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在“合同管理”功能菜单选项中录入并提交报备合同的基本信息。对未在系统中录入和提交合同备案信息的,中心将不予受理。
三、采购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备案管理的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并办理备案手续,系统将对操作时限予以提醒。
四、中心将在网站首页左下角的“技术支持”栏目中提供《合同备案功能模块操作手册》,以便相关人员下载学习。使用过程中如有技术操作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89805900转4.
特此通知。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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